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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徐軍記者樑波)昨日,彭山縣紀委通報稱,因向岷江河道內傾倒垃圾和無證經營,縣紀委、縣監察局會同公安、環保、工商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經調查、覈實、取證,依法取締了位於改縣青龍鎮境內的三家廢舊塑料廠。
4月28日,岷江河道觀音段出現了大量垃圾,經現場查實,河道內堆積着約100噸左右垃圾。當晚,縣紀委、監察局聯合治理辦通過蹲點守候方式,現場擋獲正準備向河道傾倒垃圾的張某和賴某。經執法人員詢問,張某和賴某是受青龍鎮趙某指派,將一家企業垃圾運到此處傾倒。
4月29日,縣紀委、監察局聯合公安、環保、工商等部門進行調查。確認垃圾來源於青龍鎮一家廢舊塑料廠。隨後,執法人員順藤摸瓜,對轄區內另兩家廢舊塑料顆粒廠進行了聯合檢查。
經查實,三家廢舊塑料廠無任何廢水、廢氣治理設施,均未辦理環評手續和排污許可證,還有兩家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執法部門依法對三家塑料廠的清洗設備、顆料生產設備以及未銷售的塑料顆粒等進行就地封存,依法沒收了違法所得,並依法予以取締。同時,分別處以12萬元、8萬元、8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