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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從董某租住處繳獲其盜刷銀行卡所得的贓款贓物。
本版文/片 本報記者 寇潤濤 通訊員 宋超 朱玉慧
通過網絡購買銀行卡信息采集器、銀行卡復制器、空白銀行卡等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董某用虛假身份證當上超市收銀員後,伺機記下顧客銀行卡密碼,然後復制銀行卡進行盜刷消費。近日,濟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在市中區一居民小區將董某抓獲。
所有盜刷均在同一POS機露馬腳
5月31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接到市區一家銀行報警,從5月初以來,該銀行多位客戶持有的銀行卡莫名其妙地在外地被盜刷消費,客戶損失嚴重。由於案件集中爆發,銀行懷疑其客戶信息集體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與此同時,多家銀行也發生了類似事件並報警。
經研判案情,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於6月6日對上述多起案件立案偵查、串並為一案,成立『606專案組』。經過縝密偵查,偵查員發現,受害市民都曾在歷下區一大型超市刷卡消費。隨後,偵查員立即與該超市防損部門聯系,對該超市收銀臺POS機使用情況進行逐一摸排。
根據受害者提供的證言和銀行卡刷卡記錄憑證,偵查員最終鎖定一名收銀員『孫某』,因為所有被盜刷的銀行卡均在『孫某』值班期間的POS機上刷卡消費。同時,『孫某』5月3日剛到該超市工作,當月工資尚未結算,5月13日便無故辭職。
『「孫某」形跡十分可疑。』偵查員對比了超市招聘時登記的『孫某』的個人信息,發現『孫某』用的是虛假身份。依照線索,偵查員對『孫某』登記的暫住地北園大街附近一居民小區進行暗訪。
通過走訪周邊的銀行網點、網吧、飯店等,偵查員獲取了多張『孫某』的近期生活照及相關信息。走訪過程中,偵查員還發現『孫某』在附近一房屋中介登記過,並租賃了一處房屋。
經過10天的不懈努力,6月16日11時左右,專案組最終在市中區一居民小區將『孫某』抓獲,並繳獲盜刷銀行卡購買的黃金1300餘克、筆記本電腦等贓物一宗,總價值46萬餘元。
同時,民警搜查出『孫某』用來作案的偽造銀行卡26張以及盜取銀行卡信息和制作銀行卡的設備一宗。
一周非法采集150餘條銀行卡信息
經審查,『孫某』實際上姓董。今年3月,他通過網絡購買了銀行卡信息采集器、銀行卡復制器、針孔相機、空白銀行卡、假身份證等作案工具,預謀伺機作案。
經過多次『踩點』,董某認為作案地點需要每天有大量的人刷卡消費,同時管理方又疏於對收銀人員監管。於是,他不斷對練歌房、夜總會、飯店等多處進行篩選,最終發現大型超市收銀臺的收銀員是獨自一人操作,人流量大、環境嘈雜,在操作POS機、偷窺密碼時不易被發現。
5月3日,董某使用化名為『孫某』的虛假身份證,到歷下區一大型超市成功應聘為收銀員。5月6日至12日,他在為顧客刷卡時,先後用銀行卡信息采集器竊取顧客銀行卡磁條信息150餘條,涉及11家駐濟及外地發卡銀行。
董某偷窺並記下這些顧客的銀行卡密碼,使用空白信息銀行卡和空白信息磁卡,操作購買的銀行卡克隆設備抹掉原有磁條信息並寫入新的卡信息。通過這一手段,他偽造出銀行卡37張。
目前,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董某已經被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