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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張瑩) 針對娛樂節目在電視節目中所佔比重有井噴式增長的趨勢,日前有消息稱,廣電總局將出臺新政,要求各地方衛視在17∶00至22∶00黃金時段,娛樂節目每週播出不得超過三次。此限娛令出臺,勢必對電視節目架構產生一定影響。
打開電視,每晚黃金時間,各大衛視的娛樂節目充斥黃金時段,K歌、選秀、惡搞,按照限娛令,娛樂節目每週播出不得超過三次,湖南、江蘇、浙江幾大衛視都要做出相應調整。據稱,限娛令被媒體曝光之後,迅速引起連鎖反應,各大衛視見招拆招,在保持優勢節目的同時,將旗下娛樂節目資源進行了大規模的重組和調整,這其中,原有節目的去娛樂化,新節目打擦邊球等方法均是層出不窮。
然而,“限娛令”最大的爭議在於如何界定娛樂節目,比如《智勇大沖關》這樣的健身衝關類節目算不算娛樂節目?《魯豫有約》這種嘉賓有時候是娛樂明星有時候又是其他領域明星的訪談類節目算不算娛樂節目?據稱,廣電總局之所以要出臺“限娛令”,是因爲當前電視娛樂節目過多,且跟風現象嚴重、內容質量不高,有些還起到了不好的輿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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