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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2日訊 (記者 孫貴坤 通訊員 甄寶會)郯城縣的王某等人爲騙取舉報費,從福建運來一批假煙,並打電話舉報自己,不想被識破。近日,王某犯銷售僞劣產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去年5月,熟悉菸草行業的王某對菸草專賣局舉報非法運輸、銷售假冒僞劣菸草10%的舉報費,動了心思。
王某夥同徐某先趕到福建,通過物流公司將每條價值30元的1680條“中華”捲菸運到郯城縣,後又找到一名對此事毫不知情的司機,以運輸煤氣竈到蒙陰爲名,讓司機運假煙上路。
該司機抵達京滬高速羅莊入口時,王某給該司機打電話,讓其稍作停留,謊稱要再加運一件物品。之後,王某撥打菸草專賣部門的舉報電話,稱有人在高速路口運輸假煙。
結果王某自導自演的“賊喊捉賊”的鬧劇,被菸草執法人員識破。近日,對無證運輸假冒“中華”捲菸案的主犯王某,羅莊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涉案另一主犯徐某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