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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7條南北方向和黃河路以北的東西貫通數字化道路(西一路至西六路,東一路至東八路,北一路至北三路)。能恢復原名的恢復原名,沒有原名或原名已用作其他路名的按原有規則重新命名。
1、西一路至西六路,恢復原名或重新命名。
方案一:西一路恢復嶗山路、西二路恢復勝華路、西三路恢復五臺山路、西四路恢復泰山路、西五路恢復天山路,西六路命名爲黃山路。與原有體系一致。
方案二:西一路恢復嶗山路、西二路恢復勝華路、西三路恢復五臺山路、西四路更名爲黃山路(西四路原名泰山路,因後邊擬將北一路更名爲泰山路,故將西四路更名爲黃山路)、西五路恢復天山路,西六路命名爲崑崙山路。與原有體系一致。
2、東一路至東八路,恢復原名或重新命名。
東一路命名爲常州路,東二路恢復原名青州路或命名爲渤海路(體現東營海河交匯的地理位置),東三路恢復兗州路,東四路恢復萊州路。東五路至東七路,沒有原名,用帶“州”字的城市命名:東五路爲台州路、東六路爲滕州路、東七路爲通州路;東八路爲達州路,與原有體系一致。
3、黃河路以北的東西貫通道路,恢復原名或重新命名。
方案一:北一路恢復青島路、北二路恢復泰安路、北三路恢復煙臺路。
方案二:北一路更名爲泰山路、北二路更名爲華山路(原華山路位於東青高速以東,更名爲海州路)、北三路更名爲嵩山路(原嵩山路更名爲岷山路)。
②黃河路以南的東西貫通道路(南一路至南三路)。 方案一:南一路更名爲漢江路,南二路更名爲長江路,南三路更名爲珠江路。按從北向南依次爲黃河、漢江、長江、珠江的自然地理位置分佈排列。
方案二:南一路更名爲長江路,南二路更名爲珠江路,南三路更名爲漢江路。按黃河、長江、珠江三個三角洲的主要河流分佈排列。
③較長道路分段命名。東營市城區東西長度從西六路至東八路約爲29公里,南北從南三路至德州路約爲17公里。爲方便市民易記好找,對東西城貫通道路和南北較長道路分段命名。
1、東西貫通道路7條:黃河路、北一路、北二路、北三路、南一路、南二路、南三路,分3段或2段命名。
方案一:以西一路和東四路或東六路爲節點,分三段命名。西一路以西爲某某西路(約9公里),西一路以東至東四路或東六路爲某某中路(約15公里或17公里),東四路或東六路以東爲某某東路(約5公里或3公里)。如:黃河西路、黃河中路、黃河東路等。
方案二:以西二路和東二路爲節點,分3段命名。西二路以西爲某某西路(約7公里),西二路以東至東二路爲某某中路(約12公里),東二路以東爲某某東路(約10公里),三段距離相近。如:黃河西路、黃河中路、黃河東路等。
方案三:以傳統東西城的界線———東青高速公路爲節點,分2段命名。東青高速公路以西爲某某西路,以東爲某某東路(西路、東路長度基本相等,各約14.5公里)。如:黃河西路、黃河東路等。
2、南北較長道路5條:西二路、西四路、東二路、勝利大街、東八路。以黃河路爲節點,分2段,黃河路以南部分更名爲某某南路或名稱不變,黃河路以北部分更名爲某某北路(黃河路以南部分約爲8公里,以北部分約爲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