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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通訊員任振聲 趙瑞潔 記者門心潔)日前,天津檢驗檢疫局和天津港集團公司開展口岸核與輻射監測合作。天津檢驗檢疫局所屬天津東港檢驗檢疫局、南疆辦事處和北疆辦事處分別與天津港集團旗下4家口岸物流公司,就通道式車輛輻射監測系統的管理和使用分別簽署合作協議。
爲做好天津口岸核與輻射監測工作,及時有效地發現、控制和消除突發核與輻射事故危險,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核與輻射事故給公衆健康及財產安全帶來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天津檢驗檢疫局在天津港碼頭相關入境貨物通道安裝通道式車輛輻射監測系統,依據該系統判定進境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核與輻射的監測結果,對陽性結果進行及時有效的排查與處置。按照協議規定,天津港集團將選派經過培訓的現場操作人員,按照法規和技術要求,開展進境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核與輻射的日常監測,劃定現場臨時隔離區,對監測中發現的陽性集裝箱及其貨物情況及時隔離,配合檢驗檢疫部門做好監測結果判定及排查與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