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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醫生)
醫學上的每一項重大成就,都往往引起倫理道德的爭議。體外受精與試管嬰兒、器官移植與克隆器官都曾引起熱烈爭論,冷凍精子與冷凍卵子技術也不例外。說穿了,利用冷凍卵子技術延遲生育,只是爲女性掌握生育主動權增加了一種可供選擇的途徑而已。問題的癥結,即要工作還是要孩子的根本衝突仍然沒解決。所以現在只能對“凍卵”就事論事。
就“凍卵”技術本身而言,我完全能接受。作爲醫生,我知道這6年來,“凍卵”技術已臻成熟。從採取、保存,到化凍復甦,成功率已達80%以上,而且對身體沒有什麼損害,費用也只有四五千元,不算高,能接受。
從生育倫理角度看,“凍卵”是自己的,再植後也是自己完成妊娠全過程的,所以不存在法律和倫理問題。“凍卵”是可以接受的。
但用“凍卵”技術延遲生育,我覺得是一場賭博,太冒險了——目前卵子解凍後的懷孕率僅爲2.3%,比用“新鮮卵子”的“試管嬰兒”技術的懷孕率20.6%要低得多。100次只成功二三次,簡直像彩票中獎。把日後生育的希望寄託在“凍卵”上,不是太冒險了嗎?
從生育質量看,卵子經過長期冷凍會不會質量下降?現在看來是不會。但不能保證凍卵孕育的胎兒與正常自然孕育的胎兒一樣優秀。再說若干年後,女性過了最佳生育年齡,孕婦懷孕過程也不如年輕時順利,潛在危險也增加了。凍卵生育對孕婦和後代來說,都不如自然懷孕生育好是肯定的。
從醫學角度看女性生育,自然受孕、適齡生育最理想。“凍卵”生育雖然可以接受,但只能作爲不得已時的備用選擇。除非是遇到因病要切除卵巢,或得了癌症要接受化療之類的特殊情況,又想保留生育機會,不得已而爲之。一般情況下,還是不要主動選擇“凍卵”爲好。
至於因爲工作和事業原因,經過慎重的綜合考慮,希望用“凍卵”技術延遲生育時間,那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只要丈夫不反對,不破壞家庭婚姻,接受“凍卵”也無妨——畢竟生不生孩子、什麼時間生、怎樣生,都是夫妻的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