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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逸如文並圖(牛博士對馬妞說)
是,歐美人是不吃雞爪的,每天的丟棄量驚人。某個商業神經發達的洋腦袋注意到了『鳳爪』大受中國美食家追捧,立馬拿雞爪當金鳳凰銷到中國來賺外匯了。
我有個朋友丁,你見過的,曾經做過『援外』工程的翻譯,在非洲乾了多年。那時的外事紀律很嚴,駐地賽似軍營。該國一位高官好奇地問他:『你們養了這麼多狗,怎麼聽不到一聲狗吠?有何高招能令狗不嚷嚷?』丁聽得摸不著頭腦:『沒人養狗啊!』那時中國還沒有『寵物』一說,就連茶餘飯後『吹貓聊狗』也算一樁罪名,能上大字報的。問:『閣下何以認定我們養狗呢?』答:『你們不是每天要買好多豬爪嗎?』原來當地人不吃豬爪,豬爪都喂狗。
你看,小小雞爪豬爪,世界各地的習俗就有如此之大的不同。這是差異,是民俗文化的差異。差異而已,不能簡單地判作先進或落後。你能說不吃雞爪是先進文化、吃雞爪是落後文化?你能說吃豬爪是先進文化、不吃豬爪是落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