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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暨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瑄。
說起徐瑄,有些被監督者『懼怕』她。因為她言語犀利,總能一語擊中要害,讓人無法辯駁。而更多人喜歡她,因為她仗義執言,因為她總是能摸著良心去吶喊。擁有廣東省廣州市人大代表和暨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等身份的徐瑄教授,一邊用深奧的法哲學探究法治的真諦,一邊用獨特的均衡對價法治思維解讀中國社會,在知和行交匯中踐行她的『法治國』理想。
站在人民的立場
纔能發現『人民』
『你會發現你的思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擊,突然間覺得自己從一個土坑裡爬出來,一下子站在廣袤的田野上。』2006年,徐瑄當選為廣東省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從法律人到人大代表,徐瑄首先在角色變化中體驗到了立場的不同帶來的思維衝突。
『我們常常說是不是法律人,一開口就能知道。法律人只要一看到社會問題,首先就會反應這是誰的責任,權利、損害、賠償、救濟的思路一躍而出。很少從宏觀、多元角度看問題。』徐瑄坦言自己在做人大代表前,就被深深地烙上了法律人特質。
『如果在以前,看到貧窮的人,我會認為,誰讓你不努力,窮是活該。』當選代表後,徐瑄通過不斷接觸社會底層發現,貧富差距遠不那麼簡單,許多是由於對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平等或制度安排不均衡造成的。她開始反思自己的立場,並嘗試換位思考,把自己放在弱勢群體的角度來看社會,纔發現了公平正義的含義。
『必須明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不再是單一的權利人立場,要從『人民』的角度思考問題。』徐瑄開始要適應角色帶來的變化,『從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是不是公平正義的角度看問題,這纔是人民的立場,一個公平正義的制度安排纔是當下人大代表必須承擔的政治責任』。
『一個人大代表首先必須做到為人民發言。』徐瑄認為,不發言就是瀆職。她說,代表人民去發言是一種權力,而不是權利,它不能由代表任意行使和隨便放棄。但怎樣發出人民聲音纔對人民最有利,卻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
2006年剛當選代表的徐瑄,在審議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時一下子指出報告中的10多個問題,並公開『炮轟』政府工作報告更像企業老總的年終總結。
這把廣州市政府給急壞了,市領導專門來聽徐瑄意見。但是真正到對話時,徐瑄纔發現,只會發現問題,沒有拿出相應的對策,甚至用自己研究的純理論的話語批評政府報告,人家聽不懂,『對話不能』,更何況解決問題?
通過這件事,徐瑄覺得,政府是願意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評和建議的,關鍵是你要把你發現的問題讓人家聽懂。不能光會大聲喊『我反對』,而是要從中國的現實出發,從能真正解決問題的角度來提意見。
『你是為了政府更好還是不管政府好不好只管自己高興就行,你發表批評意見的方式會很不同。』徐瑄說,人大代表首先要愛國,有法治國家的願景和理想,從國家和民族的大局出發來鼓與呼、行與思,這樣就可以避免激化矛盾,『幫倒忙』。
在其他代表好意勸解徐瑄小心『不要得罪人』時,她很自信不會得罪人。她說,一個好的建議是不會得罪任何人的。特別是讓一個國家法治化、一個城市法治化,是人人從中受益的,是每個人心中的理想。
應喚醒每個公民
心中的法治願景
教育公平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徐瑄認為,教育不公背後反映的是財政分配不均衡。她認為,財政均衡要求,初次分配必須做到全面、細致、周到。不管學校是城市、農村還是重點、非重點都要照顧到,加大對農村、不發達地區的教育投入,同時充分考慮到弱勢群體、智障學校等特殊保障,這樣的財政投入纔能體現公平和平等。而中國教育不公平是教育財政投入不均衡造成的。
『教育不公導致了學生擇校成了家長名利的『角斗場』,成為教育腐敗的源頭。』在包括徐瑄在內的廣州市人大代表的集體乾預下,『擇校費』逐漸成為歷史。但徐瑄覺得,這還不夠,教育不公平的問題需要在國家層面上纔能根本解決,尤其是要靠推動均衡法治來解決。
『就法治國家的進程而言,我們與西方國家相比,雖都在建設法治國家,但國情很不同。好比一起跑步的人,成熟的憲政國家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跑,要跑去哪裡,目的地是哪裡。他們一直在領跑。而我們是追循其後的發展中國家,跟著一起跑卻不知道目的地為何。』
作為『均衡對價』原理提出者的徐瑄認為,我們學習西方,移植了人家的法律,沒有自己的啟蒙和理想的共識,所以,簡單的模仿了西方法律,沒有奠定自己的夢想和理想。這樣,中國法律人普遍有司法技術但缺乏願景的力量的啟蒙。
徐瑄認為,所有法治國家共同的原理就是讓整個社會有機體按照法治的原則去運行。資源分配要均衡對價。均衡是一種社會結構的概念,對價要求共同同意和多數人同意的政治過程。
『一個好的國家機制,其政治框架和經濟框架之間應該布局均衡、結構合理、比例適當。也就是要破除「叢林法則」,建立均衡布局的憲政,使得利益衝突各方達成共識,從而實現人盡其纔、物盡其用、地盡其利、貨盡其流的制度目標。這就是「均衡對價」的基本要求。』
『只要我們自己確立對法治的信心,不斷地喚醒人們都來關注法治國家的夢想,法治國家就一定會實現。』有了法治的願景和均衡對價的方法論,徐瑄在人大代表的履職過程中更加如魚得水,不會盲目地憤怒和吶喊了,而是科學地建議和理性地行動。
用『均衡對價』
妙解社會頑疾
2010年市人代會期間,審查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局的財政預算時,徐瑄敏感地發現農民工培訓經費比上年減少了,她質問,農民工隨著城市化進程而大量增加,這個財政預算應該是增加的,起碼不能減少。徐瑄建議成立農民工培訓基地,把農民工培訓成為現代產業工人的建議。政府積極響應這個建議,並承諾財政盡快投入20億設立該項目。
徐瑄所在的廣州市人大財經委,全體委員達成共識,每個委員的意見都有機會表達,代表們的每一次權利的行使都推動中國民主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廣州市成為全國第一個把『賬本』交給人民,實現財政預算全公開的城市;審查民政局預算時,發現了把社區管理費都用來辦公了,徐瑄認為應該多用來購買社會服務。政府采納了徐瑄的建議,廣州率先試點政府出錢購買社會服務回饋社區群眾。
今年,徐瑄又把關注的重點轉向了『城市治堵』難題。『交通擁堵問題並不是城市發展的必然。』徐瑄不贊同社會上把交通擁堵的原因歸結於城市發展上,認為這是推卸責任的托詞。
『要解決城市擁堵,就必須解決節點問題或者說是堵點衝突問題。各種車、人在同一時間、同一空間匯集,各不相讓,又沒有明確的指令,這纔是擁堵的根源。』徐瑄指出,要實現均衡和諧的交通狀況,就要推行分道制衡制。這種制衡是靠權力與權利之間的交互制約來實現的,不是靠外力的而是靠內力的約束。它要求在路面稀缺的情況下,以提高單位時間路面的利用率和人車通行率來構造整個交通系統和管理法規,從而使各種車、各種人都各安其位、各行其道、各得其樂、快樂駕駛、安全出行地『和諧交通』。
針對目前一些城市采取的治堵措施,徐瑄表達了自己的懮慮。她認為,目前治堵存在三大誤區:
第一,以限治堵。比如單雙號限行、差別性收費、征收擁堵費、加大停車成本等都是不符合人性關懷的,是政府『懶政』的表現。單雙號制度一出臺就使人們的行車自由減少了一半,徐瑄指出,任何立法不能損害人民已有的自由,不能減少人民權利,只能致力增加,所以纔需要政府。
第二,靠管治堵。各種管理措施都是加大管理成本的,實際上都是添堵不能治堵。比如靠大量的協管員上街無益交通問題的解決。如果人們在一個路段總是違規受罰,那麼就是你管理上出了問題,而不是老百姓的交通習慣出了問題。
第三,所謂『公交優先』的問題。公交優先不單純指公交車、巴士車優先,而更主要是指地鐵優先。公交車優先使得巴士帶來的交通混亂更多,巴士司機也成為最野蠻的司機群體。
『不要動不動就說改變人們的出行習慣,不要動不動就說群眾的交通意識不強。要多反思自己,是不是交通布局設計上出了問題?是不是交通規則的制定出了問題?』徐瑄批評一些職能部門在治堵上的『官本位』、『以罰代管』的思想。
徐瑄的呼吁得到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的高度重視。廣州市委專門開會聽取徐瑄的意見,廣州市交通委也開始根據會議精神草擬新的廣州治堵方案。
『在當下,代表最重要的社會擔當就是怎麼樣落實憲法規定的代表職責,讓人民給予代表的權力真正地為人民服務。』徐瑄這樣詮釋自己對代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