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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5日電(記者劉書永)爲指導和促進“十二五”時期我國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民政部繼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之後,今日正式在京發佈《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綱要》對“十一五”期間慈善事業發展情況進行了總結,明確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傳統慈善文化是“十二五”期間慈善事業的重點任務。
《綱要》將“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傳統慈善文化”作爲“十二五”期間慈善事業的重點任務。強調加強慈善文化建設。
《綱要》指出,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傳統慈善文化,吸收國際先進的慈善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斷豐富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相統一,與人道主義精神、現代財富觀、社會責任感等相融合的現代慈善文化。將慈善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弘揚扶貧濟困、誠信友愛、互相幫助、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以學校、社區爲主要載體,將慈善文化融入課堂,掛入社區宣傳欄,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教育宣傳活動。加強慈善學科建設,制定慈善教育計劃,指導學校在德育課程中培育慈善意識,弘揚慈善行爲,並納入學生素質評估中。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行業評比的指標體系,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繼續完善和實施“中華慈善獎”的評選表彰,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嘉獎和弘揚,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作用。籌建中華慈善博物館,發揮其展示、宣傳慈善文化的作用。積極推動慈善周、慈善日等多種形式的慈善宣傳活動,營造全民參與慈善的良好氛圍。
《綱要》指出“十二五”期間,一要完善慈善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二要促進公益慈善組織發展;三要加強慈善事業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四要不斷拓展慈善資源;五要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