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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宏鵬黃輝近來,肖某發現同事、朋友都以一種怪異的眼神看她,還在她背後悄悄議論,經多方詢問才知道有人在互聯網傳播她的隱私及一些誹謗的言論。經上網查找,發現消息來源是其剛分手的婚外情男友劉某。庭審期間,劉某則辯稱其只是將聊天信息貼到互聯網上,並沒有杜撰、誹謗的惡意,且在肖某起訴後已刪除全部信息。
近日,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法院判決劉某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精神撫慰金3000元。
-以案釋法
感情生活也屬個人隱私
法院認爲,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禁止通過侮辱、誹謗、泄露隱私等方式侵犯公民的名譽權。劉某未經許可,將肖某的感情生活等屬於原告隱私範圍內的信息在互聯網上公佈,任由其傳播,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家庭破裂的嚴重後果,給原告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損害,依法應當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