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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建爲出租自家房屋,王先生在網上留下個人信息,豈料隨後接連不斷接到房屋中介的電話和短信,更讓王先生反感的是這些電話不分晝夜。不堪其擾的王先生將房屋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在上海熱線網和其公司網站首頁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和電話費100元。
該案二審期間,中原物業方面承諾今後不會再撥打王先生的電話或向其發送短信。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民事侵權訴訟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審判決,即中介公司需向王先生書面賠禮道歉,並給付王先生電話費100元。
-以案釋法
精神損害賠償有限定性
法院認爲,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具有限定性,只有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一方纔能請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權人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因王先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中原物業對其造成嚴重的損害後果,根據在案事實及證據,依據日常經驗法則也無法作出王先生因受到電話騷擾而發生嚴重損害後果的結論,因此對王先生的該項上訴請求,難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