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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第梅林增崇
只聽說過交警查處酒後駕駛,卻沒想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一批即將畢業的準駕駛人卻受到了特殊禮遇——交警請喝酒。7月7日上午,50多名剛剛參加完機動車駕駛證資格考試的準駕駛人來到玉林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一次特殊的交通安全教育課就在這裏舉行。
玉林交警支隊宣傳科副科長王第梅結合玉林市今年以來發生的三起因駕駛人酒後駕駛小汽車、摩托車引發的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第八修正案中酒駕處理程序及酒駕問題相關法律規定給大家上了一堂法制課。隨後,民警現場邀請幾位準駕駛員當場“豪飲”,並對這幾位分別飲用了一定量白酒、紅酒、啤酒的駕駛員在半個小時後用警用測酒儀進行現場測試。
9時,參與體驗活動的準駕駛員郭先生喝下第一瓶啤酒,9時35分,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爲34.5mg/100ml;喝下大約3兩米酒的黃女士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爲34mg/100ml,超過飲酒臨界值。參與體驗的周先生喝下約3兩的56度二鍋頭,經吹氣酒精檢測儀吹氣結果顯示,周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01.4mg/100ml,超過醉酒臨界值。
“如果在這個時候開車,被警察抓到,都得接受處罰。”玉林交警支隊宣傳科科長林芬蘭告訴大家,飲酒後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會逐步上升,在一到兩個小時內達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司機認爲喝完酒休息一會兒就沒事的想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