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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新橋實習生劉志月湖北黃石市實行警務改革,撤銷城區28個派出所,將警力下沉到社區或村,讓駐社區(村)警務室與社區合署辦公,有效地保障了社區安全。其中,黃石市鐵山區實行警務改革半年以來,刑事發案率逐步下降,截至6月底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98%。
黃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郭唐寅介紹說,改革後,原來由派出所辦理的事項,將直接前移到社區辦理,大量的審批服務職能下放到社區警務室,爲此該市警務改革規定,每個社區至少配置1名民警常駐社區。
事實上,社區民警兼任村官、社區警務室與社區合署辦公的經驗最早源自於首批試點的黃石市鐵山區。通過長達兩個多月的試點,黃石市鐵山分局近日在鐵山區區政府的支持下正式推出了“警官兼任村官”制度。該制度規定,黨員社區(駐村)民警任社區(村)黨支部副書記、非黨員社區(駐村)民警任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副主任,將社區警務全面融入社區黨務、政務、事務和居民的家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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