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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檢察院認爲“量刑偏輕”
李昌奎死緩案將重審
7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李昌奎案件被害人家屬送達了再審決定書,對該案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目前該案正式開始進入了再審程序。
雲南高院的再審理由是: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廷禮、陳禮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訴。本院及時對案件進行了審查。審查期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出檢察建議,認爲本院對原審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輕,應當予以再審。
經審查,雲南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認爲,該案有必要另行組成合議庭予以再審,並於2011年7月10日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該案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同時指出在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據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