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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物價局、省糾風辦等七部門聯合召開全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視頻會議,貫徹落實國家五部委關於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及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我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
我省今後將逐步建立起以普通公路爲主的提供普遍服務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爲主的低收費、高效率的收費公路體系。要按照管理一體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思路,繼續穩妥推進公路建設市場化進程,積極引導和鼓勵民營、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公路建設領域。要繼續堅持好政府還貸公路實行的“統貸統還”政策,實行高速公路與普通幹線公路統貸統還,降低公路籌融資成本和風險。
爲確保並鞏固清理成果,在專項清理工作期間,我省從嚴審批新的一級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費項目,暫停審批收費公路資產上市融資和境外企業收購國有收費公路資產。對一級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擴建的,原則上不得延長收費期限。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
據瞭解,省政府辦公廳已轉發了省交通運輸廳等七部門研究制定的《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從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在全省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
專項清理四階段
調查摸底階段
2011年6月20日—8月31日,全面清查和核實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正在運行的所有收費公路項目的里程規模、站點設置、收費期限、收費標準等情況。8月15日前,各有關部門完成收費公路專項摸底調查表的填制工作,並形成統一意見,報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後,於9月5日前報送國家有關部委。
自查自糾階段
2011年9月1日—12月31日,對現有收費公路、收費期限、收費標準、收費站(點)和收費行爲進行逐一審覈。對審覈發現的各類違規及不合理收費行爲、收費項目及收費站(點),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報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後,嚴格抓好整改落實和監督檢查。
對省政府批准取消收費的,交通運輸部門要責成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費,拆除收費設施;對需要降低收費標準或調整收費年限的,要與財政、價格等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調整或撤併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間距、城市周邊及嚴重影響人民羣衆出行的普通路橋收費站,對經依法清理予以取消和保留的收費站(點)由省政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檢查複覈階段
2012年1月31日—2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將對各地專項清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省際互查。省相關部門要全力配合,保障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總結完善階段
2012年3月1日—5月31日,2012年3月20日前,認真總結全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情況,形成統一意見,報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後,於2012年4月10日前報送國家有關部委。研究制定規範收費公路發展的長效措施,逐步建立起以非收費公路爲主體、以收費公路爲補充的良性發展的公路體系。(記者劉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