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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公然、長期違法違規,針插不進、水潑不進。一個個違禁高爾夫、一個個違規收費站,就是一個個隱性的獨立王國——
6月20日這一天,兩個新聞奪目閃耀。
一則是《人民日報》報道:從2004年開始,國家陸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然而7年過去,各地仍建設了400多家球場。京畿的永定河畔,成爲“高爾夫走廊”,最大的球場佔地5000畝。
另一則是新華社報道:國家五部委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啓動。此前的5月19日,新華社曾曝光4個路橋收費站超期收費等情況。但6月20日,新華社記者發現,清理行動並沒有讓它們有任何變化。河南省交通廳“拒絕迴應”收費已25年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仍在收費;收費已經26年的濟南黃河大橋表示“是否停止收費要再等一兩個月”;“收費常青樹”廣東佛山三水大橋繼續收“買路錢”;浙江台州椒江大橋管理方則表示“不會減、停收費”。
這些新聞,其實是舊聞。
兩年前的2009年6月,《瞭望東方週刊》即以《高爾夫:五年封禁的規矩與現實》報道說:高爾夫球場從2004年國務院明令禁止時的170多個,發展到2009年的500多個,京津冀地區已經有100多個,北京永定河形成高爾夫走廊。
2008年,國家審計署曾對國內18個省市收費公路進行了審計:遼寧、湖北等16個省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浙江、安徽等7省提高收費標準,多徵收通行費82億多元。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35條經營性公路,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被挪走的通行費則以百億計。
再早一些,與高爾夫禁令時間相同,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即已出臺。2006年、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又出臺了《關於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閱讀媒體報道,常常有一種時空幻滅的錯覺:一些十年前的報紙上所刊載的報道,幾個月前的版面,放在今天刊登也沒什麼異常。無論是經濟增長方式,還是樓市調控,或是社會管理,問題還是那些問題,“強調”還是那些“強調”。這固然因爲解決問題非一朝一夕之功,但也部分因爲一些地方對中央政令陽奉陰違,甚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導致問題變本加厲。
正如2004年關於高爾夫、收費站的禁令和通知,彷彿是爲今天所出臺的一般。
體量巨大、毫無掩飾的高爾夫,明目張膽、變本加厲的收費站,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公然、長期違法違規,針插不進、水潑不進。
一個個高爾夫、一個個違規收費站,就是一個個隱性的獨立王國。
只有獨立的王國,纔可以不對外公開信息,也無法被投訴。因爲他就是王,他就是法,他就是一切——他是領主。
封建可以世襲。收費站管理者羣體們的後代們紛紛通過蘿蔔招聘進入“收費系統”。比如,有報道說60來位溫州市交通系統幹部家屬被“內部招聘”,成爲溫州“世襲局”,一名處長特地設置相應招聘條件,將“旅遊管理專業、女性、1982年5月1日後出生、有駕照、英語六級”作爲條件,以使其女兒進入高速公路路政大隊。
對於收費站系統,不僅中央文件無法施行,浙江省政府的規章也無法約束。2007年10月實施的《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就規定,凡是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能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能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收費站暴利,勝過房地產。根據2010年年報數據,上市公司“寧滬高速”去年淨利潤率達38.1%,同期,“萬科A”的淨利潤率爲14.4%。寧滬高速核心資產滬寧高速江蘇段,自1996年通車後,1997年起到2010年間共收取通行費273億元,而該線總投資大約爲70.4億元。
就制度而言,融資修路時,公路性質是還貸公路、政府工程項目,但是,當公路投入使用一段時間,不少地區就將還貸公路轉成了經營性公路,轉交給公司負責運行。項目制由此變成了公司制,大量的人上下其手。
所謂封建,即封土建國,封爵建藩,其特徵是世襲、分權的領主經濟、貴族政治。而今,這一個個遍佈中國的違規收費站雖未“建國”,卻可謂“封土”,它們的違規長期存在,得自實權者的私相授受,其千億元計的利益已堪比一個小國財政,並試圖“世襲”。
現在看來,這400多個違反中央規定的高爾夫球場就是封建遺毒的產物,這些難以計數、死豬不怕開水燙的違規收費站,就是封建思想的產物,那些保護、縱容收費站的行爲,就是封建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