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通訊員李京燕)根據海淀區出臺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貼政策規定,海淀區的基礎養老金標準與本市的低保標準同時調整。從7月1日起,該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比全市330元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了170元。目前全區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數爲10530人,此次調整資金將於7月份發放到位。
按照此次調整政策,凡男性年滿60週歲以上、女性年滿55週歲以上,符合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並領取基礎養老金的本區戶籍人員,並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退職費、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撫卹金、建設徵地超轉人員生活補貼、老年保障待遇的可領取基礎養老金。海淀區政府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人員,按本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全市基礎養老金之間的差額給予補貼,且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與本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同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