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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仲愛梅整理
宋雅紅說:
所謂離婚我毫不知情
“2008年至去年,我們一直在談離婚的事,怎麼會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決呢?”宋雅紅說,她對離婚判決毫不知情。
宋稱,這份判決書錯誤叢生:宋雅紅的“紅”被寫成了“宏”;杜雙華及長子、次子的出生日期都寫錯了;此外,在原判決書上,宋杜二人的二兒子名字“未改先知”。因爲出現在判決書中的名字是2007年3月纔在公安局更換的。
據《京華時報》、《南方人物週刊》
杜雙華說:
2001年我們已離婚
2001年2月,因爲我與宋雅紅已分居接近四年,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我又找不到她,於是便在衡水市中院起訴離婚。當年7月28日,我與宋雅紅的離婚判決正式生效。
次子跟我生活後,在學校和各種書面表達上則一致稱爲“杜澤龍”,我在起訴離婚時也是按照這個名字書寫的。長子與次子出生月日顛倒問題也是因兩個兒子所有的身份證件都被宋帶走,我記憶偏差無法查證所致。據“萬言書”
次子被丈夫“擄去”
這樁婚姻以一種令人不解的方式維持着。對此,宋雅紅的解釋是,爲了二兒子———1998年,二兒子被杜雙華“擄去”,“一直不讓見”。“開始,我天天去要兒子,他們就是不告訴我在哪……”
2008年,在經過一次心臟病發作、急送醫院的抗爭後,宋雅紅見到了已經十幾歲的二兒子。而這時,兒子告訴她:在外面他已經有了一個“媽媽”,還有一個妹。據《南方人物週刊》
帶走兒子實屬無奈
次子生下剛半年多,又被她藏起來……原來,宋把次子放在安定門蔣宅口一個婦女家裏,說是保姆,實際上是寄養……宋只是偶爾去看望。知道了次子下落,我不可能無動於衷……我就直接把孩子帶了回來。
孩子2002年就讀於北大附小,2008年升學到北大附中,現已初中畢業,這是完全公開的。“苦尋找不到”何曾有過?是宋雅紅從未主動要求見孩子。據“萬言書”
不爲爭錢爭口氣
宋雅紅一再強調的是,她並不是爲了爭奪杜雙華的財產而來,她要的只是“一個說法”而已———“即便爭來家產,我也會給我兩個兒子,我現在每年銷售收入幾千萬元,我要這個錢幹嗎?”
宋稱,“他(杜雙華)的能量這麼大,我也知道,我這個官司贏的希望不大。可我就是爲了爭一口氣。不然,我10年不見兒子,母親因爲我的事,剛六十多歲就早早地去世了……這些誰來給說理?”據《南方人物週刊》
都是錢鬧的
2009年的夏天,宋雅紅……要把長子交給我來負責……宋雅紅給我開出的條件是,我給她在京冀郊區買座農場,在北京市區買一棟價值一億元的寫字樓。對這些條件我全部應允。
但我沒想到……宋雅紅又後悔了,要求再增加五億現金,我也再次應允。但她仍未滿足,又提出了把我公司50%的股權寫在她名下的要求,名義上是給兒子的,但在兩個兒子不具備經營管理能力之前,該部分股權由她來實際代持掌控。
據“萬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