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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名業主的代理律師向記者展示收到千萬元退款和補償款後開出的收據。本報記者趙壁攝
本報7月19日訊(通訊員法宣記者趙壁)青島城陽某商品城的開發商將房屋賣出後,又將賣出的小戶型飾品商鋪改成面積很大的建材市場,眾多購買了飾品商鋪的業主十分不滿。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這些買主和開發商達成調解協議,開發商退還房屋全款並賠償,總額過千萬元。19日,買主代表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領走退款。
上午10時,業戶代表程艷和代理律師來到青島市中院。記者看到,他們拉著兩個拉杆箱。『裡面都是調解書,一共幾百份。』程艷說。在法庭進行相關登記後,兩人和另一名業戶代表黃先生一起,到立案大廳財務處辦理了千萬元案款的領取手續。『我們將把這些錢分給業戶,案子也總算告一段落了。』代理律師告訴記者。
據了解,黃先生等涉案的40名業戶都是青島某頭飾協會會員,2006年,商品城為了拉動人氣選擇與該協會合作,以低於市面的價格賣房子給協會成員。黃先生等眾多業主一次性購置了1萬多平方米的商品房。2008年5月,黃先生與商品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置了35平方米的房屋。按照合同約定,商品城應當在2009年6月底之前交付使用,但是卻遲遲沒有交付。當年8月份黃先生發現商品城變成了建材市場,他購買的小戶型都已經變成了『大房子』。隨後黃先生等40名有相同遭遇的業戶找到開發商,要求其交房並進行賠償。
商品城方面稱,2008年因故延遲交房時間。但是40名業主在能夠交房使用時遲遲不入住,給商品城造成損失,商品城纔將這些房屋改成適合建材的大戶型。但是40名業主不同意退房,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一審法院駁回業主堅持要求交房的請求,40名業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開發商希望二審能夠盡快審結案件,以免影響商品城整體招商工作。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查案情後,指出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各自存在的問題,並向雙方當事人指出了合同繼續履行或解除後將出現的種種法律後果及影響。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通過調解解決,避免陷入無休止的訴訟當中,造成更大損失。隨後法院和業戶所在的協會聯系,邀請協會出面調解。最終,開發商按照調解意見,將房款及補償款共計上千萬元交至中級法院,由法院發還給各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