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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寧7月19日熱線消息(記者嶽茵茵)兗州市大安鎮夏家村村民劉孝芝打工過程中不慎落入化工廠內的鍋爐排水溝裏,全身60%燙傷。
19日,記者在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急救中心燒傷整形科病房見到了身上纏着紗布的劉孝芝。50歲的劉孝芝向記者回憶了6月24日上午8點多那觸目驚心的一幕:她和其他幾名零工一樣跟着包工頭張振華在兗州市一化工廠內工地做水泥地面,張振華讓她到對面的工廠拿兩把掃帚,劉孝芝騎着電車走到化工廠內的一廠房處時,被鍋爐排水溝裏冒出來的霧氣擋住了視線,一不小心連人帶車掉進了1.4米深的熱水溝裏。燙傷後的劉孝芝被送到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經檢查,劉孝芝全身60%燙傷,屬於1-2度燙傷。
劉孝芝的兒子董飛認爲,鑑於事發處無任何警示標誌,母親是受工頭派遣外出辦事,化工廠、工頭及工頭的上屬建築公司都應對母親劉孝芝的燙傷負責,並應作出賠償。目前,母親住院治理近一個月了,花了7萬多元,只有工頭張振華自己出錢給了4萬元,其餘全部自費。
記者來到了事發處———兗州市某化工廠內的鍋爐排水溝。記者發現,這條被水泥板蓋着的排水溝,約80釐米寬,石板縫中不停地冒出大量白色霧氣。在霧氣最濃處並沒有蓋水泥板,董飛告訴記者,她的母親就是從這裏掉下去的。在化工廠內記者見到了該廠辦公室一宋姓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他對此事不知曉,廠裏與外包單位某建築公司簽有協議,責任賠償問題廠方只與外包公司商議,建議受害人家屬找建築公司索賠。記者要求廠方出示協議遭拒。
隨後,記者採訪了張振華。他介紹說,他與某建築公司只是口頭協議,與劉孝芝等工人之間也沒簽協議。“事發後就和建築公司說了,因公司內部領導調整,讓我先行處理此事。”張振華說,事發後,他給了受害方4萬元的醫療費,這些錢是他以個人的名義向某建築公司借的錢,並寫有欠條,目前正在與建築公司商議此事。由於張振華拒絕提供某建築公司的相關信息,記者未能與其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