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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比賽多位選手受傷
公開水域游泳首日比賽,選手受傷被救助
本組世錦賽稿件均為華西都市報記者徐祖冀發自上海
有人說,公開水域游泳很精彩,『彎道超越像F1,衝刺像環法』。但在精彩的背後,其實它更像是一項水中格斗,一場水下戰爭。裁判們對於這種背地裡的『拳打腳踢』也是相當無奈。
什麼是公開水域游泳
公開水域游泳是一項於海、湖泊或河流游泳的戶外活動以及一項運動項目。2005年10月27日,國際奧委會將公開水域游泳列入2008年北京奧運正式的比賽項目之一,分別設有男子10公裡以及女子10公裡兩個小項。
公開水域賽事特別規則:開始/所有的開放水域比賽時,運動員都要站在固定臺上或者在足夠深的水中,以便『出發信號』發出後,他們馬上可以開始比賽;犯規/如果裁判長認為比賽開始和中途有人故意用惡意動作搶碼犯規而不公平獲利,那麼這個犯規的運動員將被出示黃旗或紅旗。
曾經有媒體這樣形容公開水域游泳的精彩程度——『彎道超越像F1,衝刺像環法。』
昨天在男子5公裡項目中得冠,成就世錦賽和世界杯七年連霸,號稱泳壇『阿姆斯特朗』的德國老將魯爾茲·托馬斯說道:『公開水域游泳,是游泳項目中最為艱苦的!』而在一次電視節目的采訪中,一位公開水域游泳選手表示,這項運動就是一項水中格斗,一場水下的戰爭,選手們必須合理利用身體,並且在規則許可范圍內甚至超越規則壓制對手,讓自己得利。
本屆世錦賽公開水域的首日比賽,便有不少選手受傷。究其原因,除選手水平、體質參差不齊所導致險情外,選手之間的抓扯、相撞等『格斗』也是致傷的一大因素。那麼,公開水域游泳究竟是怎樣的一項運動?選手們在水下都發生些什麼?怎樣纔能成為比賽的勝者?
教練說>>>比賽中衝撞很普遍
在昨日女子5公裡比賽之前,記者在賽場邊看到了帶著兩個隊員進行賽前適應性訓練的墨西哥主教練路易斯·米蓋爾,向他進行了一番請教。
記者的問題開門見山,『據說運動員們都會在水下明爭暗斗,這是真的嗎?』路易斯有點避重就輕地說:『是的,這項運動有太多人同時參賽。在比賽中,你可能打到別人,也可能被別人打到。因為這是競賽,很正常,但是你必須保持自己的狀態。其實任何刻意的打斗都是禁止的。但是比賽中正常的衝撞很普遍,你必須時刻准備好。』
記者窮追不捨,『是不是越善於打斗,就越能獲得一個好名次?』路易斯笑了起來:『哈哈,也不完全是。但是,如果你是一位更好的FIGHTER,你就能更好地應對他人的衝擊。因為,可能會有很多運動員在裁判看不見的時候,用膝蓋頂你,用手抓你。即使你不需要那麼多進攻性,但是,你必須守住自己的位置。』
除此之外,路易斯還提到了戰術,『在泳池的泳道中,你只需要力所能及游得更快。但是,在這裡有更多變數。你需要靈活多變的戰術。往往並不是游得最快的人贏得比賽,而是最叡智,戰術最好的人成為冠軍。』
選手說>>>期待規則有所改進
水中的格斗?當然運動員更有發言權。
在昨天男子5公裡項目的新聞發布會上,面對華西都市報記者的提問,前三名獲得者都說出了自己的心得。七連霸的德國人托馬斯認為,在激烈的衝撞和競爭中,『可能會有人碰到我的手,或者撞到我的膝蓋。但是,積累豐富的斗爭經驗是很重要的,而且需要在比賽中保持良好的心態,堅持自己的戰略戰術。』亞軍,希臘人吉安尼奧蒂斯在表示了對托馬斯的贊同之後,補充了一句,托馬斯就是一個相當聰明的選手,所以能夠取得今天的成就。
季軍俄羅斯選手德拉塞夫,則更多地表達了對項目未來改進的希望,『這樣的衝撞,在出發和衝刺階段很難避免。有那麼多選手同時躍入水中,為了爭取有利位置,必然發生碰撞。雖然有規則的限制,但是在水下的犯規動作,並不一定會被發現。我也希望今後在出發和比賽的規則上,能夠有所改進。』
裁判說>>>背地裡的犯規我們也很頭疼
既然公開水域游泳的規則,明文規定不能惡意阻擋他
人從而自己得利,但是運動員們的水下斗爭,還是很讓裁判們頭疼。他們也在進行不斷的培訓,盡量減少這種犯規。
昨天,在一位當值裁判的幫助下,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到了國際泳聯執行局官員,負責裁判工作的丹尼斯·米勒。他介紹道,『我們有一條「違背體育道德」規則中寫道,擊打、推人和踢人等,都屬於犯規。我們有裁判坐在船上,離運動員很近,如果他們發現犯規,可以向運動員出示黃旗,並且將運動員的號碼告知裁委會。如果該運動員繼續這樣的舉動,將會被出示紅旗,直接罰出場。』
但丹尼斯也表示,合理衝撞和惡意犯規,其實比較難界定。『當運動員在競爭中,難免會有衝撞。比如你的手碰到他的頭,他的腿蹬到你的肩。但這一切若都是建立在無意的前提下便很難判定。首日比賽多位選手受傷,多半都是發生互相的碰撞和意外。』當然,有一些東西是明令禁止的,比如選手不能留長指甲,不能佩戴任何項鏈、耳環耳釘和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