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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東辛農場西瓜種植戶拿著假種子的專家鑒定報告,在『石頭西瓜』地裡欲哭無淚。穆道勇攝
假種子種出『石頭瓜』,瓜農損失慘重
正是西瓜集中上市的時節,但江蘇連雲港東辛農場的數十戶瓜農卻欲哭無淚,絲毫體會不到豐收的喜悅。
7月14日,記者在東辛農場村民盧長霖的西瓜大棚裡看到,各種奇形怪狀的西瓜散落在瓜地裡,有些蔓藤已經發黃枯萎。『硬得像石頭。』盧長霖說完,單腳踩在一個西瓜上站了起來,西瓜毫發未損。打開一個西瓜,瓜皮很厚,水分少,口感不太甜,還有些發澀。
盧長霖說,2010年11月,他和同鄉一起租種了230多畝大棚西瓜,准備大乾一場。去年12月份,他委托蘇墾農友種苗公司代購『早佳8424』西瓜種子,並由該公司代為育苗。今年4月中下旬,盧長霖發覺大棚內結出來的西瓜有點『異樣』,根本不像『早佳8424』。按照盧長霖的說法,今年西瓜行情特別好,『早佳8424』從瓜棚賣出去,都要1.8元一公斤,而他的『石頭西瓜』一公斤8毛錢都賣不動,他家的30多畝西瓜今年要損失10多萬元。
據連雲港農業部門統計,像盧長霖這種情況的瓜農在連雲港有100多戶,面積超過1000畝。
蘇墾農友種苗公司繆素華董事長告訴記者,這個種子當初是從南京林發種子有限公司訂購的,所有手續都齊全。
江蘇省農科院蔬菜所所長羊杏平、揚州大學園藝植保學院成玉富教授和江蘇省園藝站曾曉萍博士組成的專家組曾兩次到現場鑒定。三位專家一致認為,所調查田塊的西瓜不是『早佳8424』品種,這是一起假種子事件。
繆素華對於專家組的認定表示認可,同時他說:『我們也是受害者。』
企業作假,種子調換包裝跨省銷售
假種子從何而來?記者在包裝袋上看到,生產商是合肥益群種子有限公司,而原產地標注為新疆。
6月3日,連雲港公安局治安支隊以南京林發種子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立案偵查,案件目前已初步查明。
按照連雲港警方的說法,『石頭西瓜』種子系南京林發種子有限公司經理於汝林於2010年11月從安徽省合肥市益群種子有限責任公司購買。而按《種子法》規定,南京林發沒有生產、經營散裝種子的許可權,只能經營不拆包的種子。於汝林根據江蘇市場需求,向益群公司訂購『早佳8424』西瓜種子,並稱益群公司經理王義鳳告訴他,其公司的『益群一號』就是『早佳8424』。
警方稱,2010年12月,益群公司董事長吳淝濱吩咐公司業務員王傳峰將150公斤『益群一號』西瓜種子灌裝到3000個『早佳8424』包裝袋內,封好口,裝入益群公司專用種子包裝箱內,通過物流公司發到南京,隨後寄給於汝林。
2011年1月至3月間,於汝林將種子分別銷給了連雲港市蘇墾農友種苗有限公司及東辛農場、鹽城東臺等地農戶。
『石頭西瓜』假種子事件發生後,連雲港市專門成立了由多個部門參與的調查小組。目前調查小組給出了協調意見:蘇墾農友公司為責任事故賠償的主體;根據前3年以及當年的西瓜價格測算,每畝西瓜賠償農民3000元;賠償日期不得超過10月31日。調查小組負責人表示,賠償的具體實施,還需雙方坐下來進一步協商。
種業亟待提高門檻,農技推廣體系急需『補網』
從合肥到南京,再到連雲港,直至農戶大棚,假種子一路綠燈。監管在哪裡?
記者注意到,在江蘇省,西瓜屬於省內規定的主要農作物,必須要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而在安徽省西瓜卻並不是主要農作物,兩地不同的規定,造成了管理上的不對稱。
根據我國《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此次『石頭西瓜』事件中的當事人合肥益群公司的『益群一號』到江蘇銷售,應當經江蘇主管部門審定。不過,江蘇省農業行政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些種子交易只在交易商之間進行,不在流通市場出現,這給監管增加了難度。
種業門檻過低也是這次假種子事件的一大癥結。
羊杏平介紹,去年西瓜種子特別緊俏,很多小型種業公司進入到這個市場。小型種業公司低價買個已被淘汰的老品種,或者冒用大企業研發出來的新品種,成本很低,一旦出現問題,企業關門走人,查無可查,這種現象在品種繁多的蔬菜瓜果種子領域非常突出。
經營銷售門檻低,在競爭激烈又缺乏有力監管的情況下,勢必亂象叢。羊杏平認為,一些沒實力的公司也在生產銷售種子,萬一出了事,他們根本沒有能力賠償。『提高種子生產和銷售企業的門檻,不僅可以規范市場,農民即使買到了偽劣種子,賠償也更有保障。』
記者調查發現,『石頭西瓜』事件,同時暴露出一個問題:一些地方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線斷網破』。連雲港市的農技推廣體系只到鄉鎮一級,村一級基本上名存實亡,而最需要農技指導的恰恰是村裡勞作在田間地頭的農民。盧長霖對於權威的科技指導需求有著切身的體會:今年4月他就已發現種的西瓜苗頭不對,但是得不到有效的指導以決定是否改種,錯過了減少損失的機會,結果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季。
管好種子守住希望(編後)
種子是農民豐收的希望,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核心產業。我國種業市場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行業門檻低,生產銷售主體小而多,營銷流通方式多而雜,再加上監管體系還不是很完善,制售假冒偽劣種子事件時有發生。一旦用上假冒偽劣種子,農民汗水白流,血本無歸,維權也比較困難。
要讓農民用上『豐收種』,必須要有一個完備的種子管理體系,也離不開對種子生產銷售主體的合理規范和到位監管。這些年,有關部門不斷加大監管力度,但我們也得承認,目前種業市場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必須看到,一個完備的種子管理體系應當包括法制、科技、人纔、信息等全方位的構建,要讓一顆顆種子轉化為農民豐收後的一張張鈔票,需要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強烈的責任心和護農意識,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會給假冒偽劣種子坑農害農以可乘之機。
今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的八號文件,我國種業將逐步走上良性發展軌道。種子管理部門也要與時俱進,為現代種業健康科學發展營造一片淨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