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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遵義7月22日電記者閻志江通訊員張潔近年來,貴州省遵義市兩級法院不斷創新完善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機制,積極採取開展社會調查、開辦“家庭課堂”、開展心理矯治及家長回訪等方式,構建未成年人犯罪綜合矯治機制。
今年3月份,遵義市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案。被告人鄒某是高中學生,因爲戀愛糾葛,鄒某將曾某刺成重傷。辦案中,法官對鄒某的家庭、學校、村委會進行了走訪和調查,瞭解到其平時表現良好,一時衝動才走向犯罪道路。結合鄒某悔罪態度等情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他們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堅持做到開展庭前教育,調查瞭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環境、成長過程、社會交往等情況;開展庭審教育,根據未成年被告人個性差異,與其監護人共同教育疏導,促使被告人真心悔過;開展宣判環節教育,使其從內心深處認罪服法、自我反省;開展對判處緩刑人員的回訪教育,邀請專家參與,幫助他們重樹信心。
“全市法院注重回訪幫教,積極主動與社區聯繫,及時掌握未成年犯平時表現,進行教育管理。”遵義中院負責人表示,法院通過推動建立社區、學校、家長“三位一體”聯繫網絡,有效預防和減少了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