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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高梘鄉違規徵用百餘畝基本農田欲打造“黃壇洋工業集聚區”,而這塊農業用地在被強行徵用之時,也未在土地部門辦理轉建設用地(“農轉用”)手續。
良田被毀,農民失去土地,在國土部門介入督查之後,如今這塊土地雖然名義上“復耕”了,卻仍然掌握在高梘鄉政府手裏而未歸還農民。
借“省道改建”違規徵用百餘畝農田
2008年11月,浙江省34省道途徑台州市三門縣高梘鄉的一段路段被浙江省交通廳作爲“省級交通安全隱患整改路段”列項。
高梘鄉雙樓村村民鄭多陳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2009年,鄉政府以省道彎道改線工程爲名,強行徵用高梘鄉高梘、獨山、雙樓、嶴坑、後畈五個村的耕地百餘畝。
“我家在那兒本來有2畝地,其中一畝半是集體土地被村裏直接無補償收回了,還有半畝多地被強行徵地,按照3萬元一畝補償,但只有40%給到我們手中,加上每平方米6毛錢的青苗費補償,我一共拿到不到1萬元,地就全被強行徵走了,不久後就變成了工地。”鄭多陳說,即便按照每畝3萬元的價格給農民補償,也僅爲這塊土地轉成工業用地之後的市場估價的約1/10。
高梘鄉常務副鄉長楊益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省道彎道改線工程的路面共約20畝,佔用的基本農田也就區區幾畝,但鄉政府爲此工程徵了130多畝基本農田。楊益對於多徵土地的解釋是堆積爆破山石,“爆破的時候,山石會亂飛到周邊農田裏,鄉里面就把周邊土地也徵用了,共徵了130多畝。”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確表示,佔用基本農田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l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從台州市三門縣國土資源局瞭解到,這次徵地是違法的。“這次徵地不僅沒有經過國土部門批准,而且所徵土地皆爲耕地,連‘農轉用’手續都還沒辦。”該局徵地科負責人說,地方政府此次徵地欲打造工業集聚區的做法完全是“一廂情願”,該項目迄今沒有獲得縣國土資源局的批准。
被勒令復耕卻不歸還農民土地
雖然三門縣國土資源局已勒令高梘鄉政府對這塊土地進行復耕,且《經濟參考報》記者也看到這塊土地長出了苗圃,但周邊村民卻反映,這些土地並沒有歸還農民,而是鄉政府僱人進行復耕。在接受採訪時,高梘鄉常務副鄉長楊益對於上述說法予以證實。
居住在這片土地旁邊的一位農戶告訴記者:鄉政府僱人復耕是爲了暫時應對土地部門的檢查,周邊村民都知道這些土地已經“有主了”,即預售給一些想擴建工廠的企業,而這些“預售”都是祕密進行的。
據被徵地村民的舉報,浙江金久傳送帶有限公司是預購“黃壇洋工業集聚區”土地的企業之一。記者致電浙江金久傳送帶有限公司負責人鄭士浪覈實情況時,他表示去年已給鄉政府打了訂金,打算在這塊工業集聚區的土地證辦下來以後,通過招拍掛的形式購進30畝以上的土地,並表示跟鄉政府簽署了相關協議,相關手續鄉政府會爲他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