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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長春7月25日電(記者周立權)25日,記者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吉林省遼源地區、延邊地區部分基層法院對全省首批危險駕駛罪案件進行宣判,5起醉駕被告人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一個月以上拘役、1000元以上罰金。
今年5月3日,遼源市交警支隊接到報案人電話稱:一輛吉普車和一輛兩輪摩托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接到報警後,交警支隊趕到現場。將酒後無證駕駛摩托車犯罪嫌疑人趙某帶到遼源市中醫院採取血樣,經檢測趙某屬無證醉酒駕車。
7月21日,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此前,趙某因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已被行政拘留15日。
延邊州和龍市等地法院也對另外4起醉酒駕車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醉駕被告人均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一個月以上拘役、1000元以上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