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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已頒佈實施10年,全市16區縣中,僅有7個區縣建設了應急避難場所。這是市人大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實施情況時瞭解到的最新情況。
據市地震局介紹,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達到規範要求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33處。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楊鳳一在審議中說,1961萬實際常住人口規模僅有33處應急避難場所,其中還存在很大的缺口,地震應急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會在實際調研中也發現,這33處應急避難場所僅分佈在7個區縣,全市還有9個區縣連1處應急避難場所都沒有。(記者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