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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25日電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官方網站顯示22日公佈了“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全文如下:
一、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根據現行預算管理體制,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法制辦)部門預算中使用財政撥款開支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公務接待費的單位共4個。包括:機關本級、信息中心、研究中心、服務中心。
二、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0年,法制辦“三公經費”決算數爲284.6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爲97.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支出154萬元,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爲97.60萬元。主要用於法制辦及所屬事業單位境外業務培訓、立法調研及考察、參加國際會議、國際交流等相關支出。
(二)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支出154萬元,主要用於法制辦車輛的燃油、維修、保險、過橋過路、停車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萬元,比預算減少5.12萬元(當年計劃接待的日本法律交流團推遲到2011年成行)。主要用於法制辦及所屬事業單位公務接待活動中所必須開支的費用。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1年“三公經費”爲305.60萬元(與2010年相比增加20.92萬元,因人員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97.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170萬元;公務接待費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