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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最近印發了《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7月25日新華社)這是黨中央加強幹部隊伍管理的重大舉措,對於幹部的培養和選拔、監督都有着重大意義。
市級黨政正職幹部,處於國家幹部隊伍中的中間階層,是承上啓下的中流砥柱,是黨治國理政的骨幹力量。培養和管理好市級黨政正職幹部,對推動一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國家長治久安,造福一方人民羣衆,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管理幹部,是對幹部培養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只有管好乾部,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從而把黨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執政爲民的理念落到實處。加強對市級黨政正職這些承上啓下的中堅力量的管理,更能起到提高隊伍整體建設科學化水平的加油站、推助器作用。
俗話說,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對市級黨政正職的管理,同樣要有規矩,這次印發的《規定》,就是對市級黨政正職管理的一把標尺。這個《規定》,對市級黨政正職的選配、任用、培訓、考覈、監督五個方面,都作了詳盡的明確,讓人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便於管理。
詳讀《規定》,筆者以爲,這是一個體現着先進性和科學性的管理規定。在選配標準上,強調了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標準,堅持了用人的正確導向;在任用機制上,明確了提名、推薦、考察、民意調查、紀委意見等環節,使民主、民意、組織、監督的因素達到了有機的結合;在教育培訓上,不僅明確了培訓的方式方法,也明確了提高思想信念、業務能力、廉潔從政等全方位的水平;在考覈機制上,明確了把德擺在考覈的首位,把落實科學發展擺在重點,把羣衆公認擺在其中,就形成了一種科學的考覈機制;在管理監督上,突出了對民主的監督,對選人用人的監督,對自身廉潔的監督,可謂是抓住了廉政的重點,抓住了反腐的麻筋,令人民羣衆信服。
《規定》出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會議曾經認真進行了討論研究,充分說明黨中央對市級黨政正職管理的高度重視。《規定》的出臺,實是對市級黨政正職幹部管理的制度化、系統化、規範化、科學化的管理措施。因此,各地要按照《規定》提出的要求,全面、規範地加強對市級黨政正職的管理,紮實、有效地加強幹部隊伍的建設,從而爲黨在新時期的執政打下堅實的幹部隊伍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