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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陳某(圖中人)和徐罡飛車搶奪來的購物卡。
為置辦家當,曾因搶奪被警方處理的他重回老路;為多分贓,他不惜算計同伙;為多獲利,用贓卡消費的他不忘將購物積分劃歸自己名下。7月23日,歷下公安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憑借著一張送貨單,最終將涉嫌飛車搶奪的徐罡(化名)和其同伙相繼抓獲。
為辦家當,走上老路
徐罡,29歲,從德州來濟打工,在北園大街附近盤下一店鋪賣肉。
賣肉是個辛苦活兒,累掙錢還不多。怎樣纔能來錢快?急需大筆錢置辦家當的徐罡動了歪念:飛車搶奪。
這行對徐罡來說,其實並不陌生。大約一年前,他就曾因搶奪而被警方處理。 2011年3月初,徐罡在和一名獄友及其朋友陳某吃飯時,不經意間表露了自己的想法。『陳某是一名大車司機。』歷下公安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告訴記者,盡管收入還算穩定,但陳某感覺還是搶奪來錢快、不費力,當即表示願意入伙,『徐罡是個老手,又有經驗』。
為多分贓,坑了同伙
每當夜深人靜,徐罡就騎著一輛紅色摩托車帶著陳某上街轉悠。他們的目標是那些開放式居民區背街小巷處獨行的女性。
陳某說,一般徐罡選擇目標,『畢竟他有經驗』,而自己負責動手。
5月24日深夜,正覺寺小區內南券門巷附近,孟女士獨自回家。忽然,身後一陣急促的馬達聲。還沒等孟女士反應過來,突然她向前一個趔趄,手中的提包被人奪走,一輛紅色的摩托車從她身旁疾馳而過消失在夜色中。車上兩人正是徐罡和陳某。
包內現金僅三百,卻有十餘張購物卡,價值五萬元。見陳某不懂,徐罡不動聲色地將卡收起,現金均分。
為點小利,加入會員
5月27日,徐罡帶著搶來的購物卡來到北園一大型超市。
他很小心,先在一處首飾櫃臺買了幾千元的小金佛試驗了一下。卡能成功消費,徐罡也大膽起來。他覺得這些購物卡屬於不記名的,失主或警方很難找來。
筆記本電腦、冰箱、空調,徐罡用搶來的卡瘋狂購物,幾乎置辦了一個新家。
一般,在大型商場刷卡消費都會產生積分,徐罡怕浪費了積分,還特意辦了一個會員卡,將消費的積分全都劃歸自己名下。
他自以為天衣無縫,結果卻留下了破綻。
選擇送貨,露出馬腳
一次性購買了如此多大件商品,徐罡還讓商場派單送貨。
『送貨地是北園大街上的一家肉店。』歷下公安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皮克峰說,徐罡不知道,細心的孟女士購買那些購物卡時都作了記錄,記下了每張卡的編號。
就在他刷卡消費時,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了超市的報案,並根據送貨單上的地址鎖定了徐罡,『那店正是他與別人所開。
經孟女士通過照片辨認,趵突泉派出所的民警將徐罡網上追逃。
7月20日,民警在華山附近將徐罡抓獲。3日後,其同伙陳某在王官莊附近落網。
經查,從2011年3月份以來,徐罡和陳某合伙飛車搶奪三起,涉案價值七萬餘元。
目前,徐罡、陳某已被刑拘,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