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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中共湖南省委九屆十三次全會在長沙舉行,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通過了《法治湖南建設綱要》、《關於召開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關於遞補陳吉芳同志爲省委委員的決定》,全面部署了法治湖南建設工作。(7月27日湖南在線)
也許與湖湘與生俱來的靈秀地氣有關,近年來,湖南總是在全國率先走出先聲奪人的一步,創造一項項引人注目的成績,“填補中國行政程序立法空白”、“建設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如今,《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審議通過,更是讓湖南在法治建設的探索與創新的這個節點更加光芒四射,讓“法治湖南”的名片大放異彩。
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湖南將“法治湖南”提升到法規層面,而不是停留在口頭上、文件裏,顯然是把“法律”當成必須的社會管理“信仰”,無疑對湖南來說意義重大。
綱要的出臺是保障湖南科學發展得以踐行的穩固基石。
周強多次強調,建設法治湖南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湖南的具體實踐,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推進“四化兩型”建設的需要,是省委根據新形勢,立足新起點,順應廣大人民羣衆新期待作出的重大決策。他還提出“抓法治就是抓發展,就是抓科學發展”的口號,爲此,湖南積極打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環境來爲科學發展“保駕護航”。但是無疑這會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需要堅持不懈地去推動。《綱要》作爲法治湖南建設的行動綱領,會要求湖南按設定的目標持之一恆的走好、走下去,那麼它對於湖南的科學發展之路就像投下了“定盤石”。這個《綱要》會產生強大的推動力,推動湖南儘快的走上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進程,提高整個湖南的法治化水平,讓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在湖南生根、開出奇葩、結出碩果。
綱要的出臺是保障人民“四項權益”得以彰顯的重要條件。
法治是政治的重要內容。隨着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人民羣衆對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參與,將呈現出越來越積極的發展趨勢。法治湖南的進程,人民羣衆應當是積極的建言者與參與者。爲此,省委書記周強在湖南省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要“大力推進‘法治湖南’建設,切實保障廣大勞動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切實保障湖南人民的四權,是“法治湖南”建設問民意、聚民力、合民心的重要保證。《綱要》的出臺,顯然有利於更好維護、實現、發展人民羣衆參與“法治湖南”建設的各項權利,爲社會各階層成員都能自由的表達自身權益訴求提供了條件與法律支持。由此也就有利於拓展法治建設的內生動力,讓人民羣衆成爲“法治湖南”建設的重要推力。從而實現上下相得益彰,形成整體建設的合力。
綱要的出臺是保障法治政府“湖南樣本”更加出彩的得力推手。
當代中國,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控制模式必然是法治而非人治。只有實行“法治”才能更好的限制權力,約束權力,讓權力在合法合理的軌道上運行。五年來,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爲起點,湖南開啓了中國行政程序立法破冰之旅,之後,《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作爲我國首部關於“服務型政府建設”的省級政府規章出臺。幾個規章的出臺,打造了一條依法行政邏輯鏈條,像是在幹部頭上戴上“緊箍咒”,開啓了一場行政機關“作繭自縛”式的革命,並由此打造了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綱要》的出臺,會讓政府更能“正確地做事”和“做正確的事”,會提高政府按程序辦事的自覺性與主動性;會讓服務老百姓不僅成爲廣大幹部的一種自覺意識,而且成爲一種法定義務。由此,會推動法治政府這個“湖南樣本”更加出彩出新。文/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