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遼寧瀋陽市民樑某自2009年11月起的16個月時間裏,連續數次在乘坐飛機時故意與乘客發生碰撞,然後以謾罵、威脅等方式向對方高價索賠。瀋陽市東陵區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樑某批准逮捕。
2009年底開始,全國多家機場公安機關處理了乘客樑某與其他乘客發生肢體碰撞索賠的案件:乘客在飛機上託拽行李時與樑某發生輕微碰撞,或碰到樑某站立處的座位後,樑某以該乘客把其撞傷並碰掉其腕錶一顆鑽石爲由,通過謾罵和展露文身、刀疤進行威脅等手段,向該乘客索要高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