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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劍烽通訊員龔佩琳)日前,由上海市檢察一分院起訴的本市首例外國人犯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被判刑,外籍人員邊某被判處拘役1個月。
今年5月7日晚,邊某和朋友晚餐時喝了好幾瓶啤酒,餐後他獨自駕車回家,在路口等紅燈時,由於沒有充分剎車,邊某駕駛的車輛向前滑動,撞到了前面停着的轎車。被撞司機下車後,發現邊某嘴裏一股酒氣,於是報警。經警方酒精測試,邊某呼吸式酒精測試血液含量爲190毫克/100毫升,因涉嫌醉酒駕車,警方又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液檢驗,經檢驗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1.77毫克/毫升,屬醉酒駕車。
邊到案後如實交代犯罪事實並有較好悔罪態度,鑑於其造成的實際危害結果較輕,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邊某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