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中宣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爲基金會聯合舉辦的第十一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近日啓動。
本項表彰活動自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發起,1988年、1990年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召開全國人民羣衆與犯罪分子作鬥爭先進分子表彰大會;1993年至2006年,中宣部、中央綜治委、公安部和中華見義勇爲基金會聯合舉辦了八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和先進分子評選表彰活動。十屆表彰活動共表彰獎勵了白雪潔、殷雪梅、常素麗、艾尼·居買爾、徐偉等1007名先進個人,爲提倡見義勇爲,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髮揮了重要作用。
本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候選人評選標準爲: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事蹟特別突出的;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爲偵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突出貢獻的;在自然災害面前,爲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奮力排險、積極搶救,事蹟特別突出的;有其他見義勇爲行爲,事蹟特別突出的。
活動主辦單位負責同志聯合組成“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組織領導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工作。全國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辦公室設在中華見義勇爲基金會,負責審覈參評資格,提出初評意見等評選表彰活動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建設兵團)相應成立由見義勇爲工作主管部門牽頭,宣傳部、綜治辦、公安廳、工會、團委、婦聯、見義勇爲基金會(協會)等部門參加的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建設兵團)見義勇爲英雄模範候選人的審覈推薦、宣傳發動等項工作;軍隊見義勇爲英雄模範候選人的審覈推薦等工作由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
本次活動將評選出全國見義勇爲英雄10名(含英雄集體),全國見義勇爲模範50名(含模範羣體)。各地的推薦候選人由省級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委從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期間涌現出來的見義勇爲人員中審覈、篩選;2011年底,全國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審覈典型事蹟材料,確定全國見義勇爲英雄(羣體)、模範(羣體)候選人,並將候選人事蹟刊登在相關媒體上,面向全國公示,發動公衆投票;2012年3月1日前,全國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召開第十一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審會議,對候選人進行投票。按照評委投票率佔30%與公衆投票率佔70%的權重相加,計算出每位候選人(羣體)的總得票率,按照總得票率高低,確定全國見義勇爲英雄(羣體)、模範(羣體)名單;2012年5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第十一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表彰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