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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達林
國家郵政局上週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快遞企業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並有望於8月份出臺正式文件實施。據瞭解,快遞企業將按“同城、國內異地、國際”的業務進行等級評定,級別共分4級,分別是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最高級爲五星(7月27日《南京日報》)。
按照企業規模、服務質量等,像酒店、餐廳那樣給快遞公司掛星,這可能是行政部門推動快遞業向規範化管理、品質化發展的一個舉措。相信在國家郵政局連續重拳之後,魚目混珠的部分快遞企業可能很快被淘汰出局。但是對於行政部門急着給快遞企業劃分爲三六九等的做法,筆者認爲值得慎思。
近些年,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快遞業取得了顯著成績,目前已有6800多家快遞企業,極大地突破了傳統依賴郵政快遞服務的單一化路徑。相對便捷的服務及低廉的價格,快遞企業爲消費者遞寄貨物提供了多種選擇。但在快遞市場急速膨脹的同時,由於缺乏健全的法規制度規範和引導,行業准入門檻低,自律程度弱,出現一些惡性競爭乃至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現象,例如爆倉和延誤、快件毀損和丟失等問題時有發生,快遞行業頻現信任危機。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郵政部門出面進行規範,無疑具有充分的正當性。但是,如何引導快遞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覺得更主要的是一個法律規範和監管的問題,而不是簡單的評級。而且對於這種行政權力主導的評級行爲,筆者持有極大的懷疑和擔憂。從根本上說,行政權力並無確定市場主體誰優誰劣的資格,真正評價企業等級的是消費者。在國外,對於經營者服務品質的評價,一般通過中立自治的行業組織進行,如果由政府部門介入,則有違市場經濟中的公平競爭法則。
雖然在理論上,評級可以本着“按規模分等,按服務分級”等無比公平正當的原則進行,但在實踐中,誰能保證權力之手不會利用評級而營造出權錢交易的空間?誰又能保證五星級的快遞企業就一定是最好的呢?之前一些領域的星級評定,即便是行業內部的非行政化程序,也都暴露出一些暗箱操作的問題。而權力直接主導評級,在程序上如何做到客觀公正,這不僅對那些廣大的小快遞公司利害攸關,更關聯着整個行業的發展和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除了需要警惕出現花錢買“五星”的現象,還有一個值得擔憂的問題是,這種行政化的星級評定,會不會預示着將來快遞收費的分級?按照以往酒店的經驗,應當是星級越高收費越高,那麼這對消費者而言,究竟要承擔多少顯性與隱性的成本,大爲值得深究。更何況,如果行政部門的興趣只是集中在星級評定上,而疏於日常監管,甚至出現類似“星級免檢”這樣的治理思路,誰又能保證五星級快遞一定能夠提供五星級的服務呢?
總之,對於眼下國內快遞企業“小、散、亂”的現狀,行政部門進行規範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如何防範這種評級演變爲一場權力的盛宴,值得警惕。更關鍵的是,對於快遞業的發展而言,最根本的還是需要謹遵市場經濟法則,納入法治化軌道。在這過程中,權力之手應主動迴歸到宏觀調控上來,迴歸到市場規則的制定和供給上來,迴歸到日常的監管與矯治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