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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童曙泉
您生活的社區算不算和諧社區,民政部門給您提供了一個考覈標準。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獨家獲悉,今年下半年,全市將培育和評選1000個和諧社區示範點。90%以上居民表示“滿意”,社區方能成爲“和諧社區”。
和諧社區有153條標準
爲居民設立心理輔導、開展垃圾分類、無寵物隨地大小便的現象、定期集中收集民意……評價和諧社區時,衆多關係羣衆利益的具體評價標準已包含在內。
在昨天召開的市民政局年中工作會上,市民政局局長吳世民透露了該項工作。據市民政局社區處負責人介紹,長達26頁的《關於開展評選北京市建設和諧社區示範單位活動的工作意見》目前已經下發至各區縣。和諧社區的6大目標是:文明祥和、安全穩定、服務完善、環境整潔、管理規範、健康幸福。這也是本市建設“六型社區”的目標。
在《北京市和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中,記者看到評價和諧社區總共包括9個一級指標、25個二級指標、48個三級指標、153條指導標準。
其中,9個一級指標包括文明祥和、安全穩定、服務完善、環境整潔、管理規範、健康幸福、保障機制、特色創新、評估機制。每個一級指標下設置若干二級、三級指標和具體指導標準。例如,服務完善包括社區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社區特殊羣體生活權益、社區居民個性化需求3個二級指標,以及便民利民服務、特殊羣體保障、個性化服務等5個三級指標。
和諧社區里居民說話有人聽
除了傳統的鄰里和睦、家庭和諧等原則性評估標準,此次和諧社區建設指導標準把居民的利益、主體地位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例如,標準的第五部分“管理規範”要求,社區要“健全完善社區居民會議和社區協商議事會議制度,發揮民主決策和監督作用……建立羣衆利益相關和社區重大事項決策和實施過程的公示、聽證制度”。
在和諧社區裏,居民不但要有發言權,說話還得“有人聽”。評價標準還要求社區“建立定期集中收集和及時分散收集民意的長效機制……建立經常性、規範化的羣衆利益表達機制,社情民意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協調、解決和反饋”。
作爲和諧社區,還需要全方位爲居民提供周到的公共服務。例如,學習型組織創建率達50%以上,有專人爲居民調解、排查矛盾,機動車停放有序、防止噪音擾民等。在“健康幸福”項目中,要求社區“居民心理問題得到及時疏導……定期組織心理健康專家到社區開展心理保健諮詢服務,引導居民以積極健康的心態應對在工作、學習、生活中產生的各種憂慮、困惑、壓抑等情緒”。
居民和駐區單位是評價主體
根據市民政局的相關文件,評估和諧社區的主體已經不再是政府,而是社區居民、專家、駐區單位、新聞媒體、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居民、駐區單位每天都在社區裏開展活動,他們的評價最具權威性。”市民政局社區處負責人說。因此,在評估主體的名單上,“居民”排在了專家之前。
據介紹,評估項目包括文明祥和、安全穩定、服務完善、環境整潔、管理規範、健康幸福、保障機制、特色創新等8個方面。評估方式主要採用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個別訪談等形式。和諧社區的各類數據以評估年度當年實際數據爲準。
在評選和諧社區示範的基礎上將評選示範街道、示範區縣,示範街道轄區內80%以上的社區要達到示範社區的標準,示範區縣轄區內70%以上的街道要達到示範街道的標準。
居民90%滿意纔夠格和諧社區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評估和諧社區時候,將以羣衆贊成不贊成、願意不願意、滿意不滿意爲最高評判標準,以羣衆的認同感、參與率和滿意度作爲評估和諧社區建設的重要指標。
屆時,居民和各有關方面將對文明祥和、安全穩定、服務完善、環境整潔、管理規範、健康幸福、保障機制、特色創新等8項內容進行評價。參與率、滿意率達到90%以上,評爲“滿意”;比例達到75%以上,評爲“基本滿意”;參與率、滿意率在75%以下,評爲“不滿意”。評估時,將以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級描述評估社區的狀態。被評爲滿意的爲和諧社區,基本滿意的爲準和諧社區,不滿意的爲需要繼續大力推進建設的社區。
觀點
“和諧社區”大家談
居民:
佘愛民(天通苑北三區居民):和諧社區首先得安全,我最大的願望是車子能慢行、不亂鳴喇叭,不用一出門就心慌慌。
孔令遜(朝陽新城東五區居民):社區和諧,第一是人與人之間和諧,互相禮讓,能替別人着想。要是老聽見人吵架,心裏就煩了,也沒有安全感。
段玉(朝陽青年匯社區居民):社區住着舒服,居民得能做主,有什麼事兒,找到居委會、物業,都能商量。社區裏施工、經營、停車管理等事情,都要徵求居民意見。
社區管理者:
劉立新(南池子社區居委會主任):通俗地說,和諧社區要生活舒適、鄰里和諧、安居樂業。作爲居委會,最重要的是從服務羣衆入手,傾聽羣衆的聲音。建設和諧社區,必須有人人蔘與、民主管理的途徑,各方面共同建設。
專家:
宋慶華(社區參與行動服務中心主任,社區工作14年):和諧的一個基本標準,就是能夠平衡利益衝突,取得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對於和諧社區來說,需要有一個平衡利益衝突的機制,協調居民之間、居民和管理者之間的衝突。現在許多社區矛盾,都是因爲各自只強調自己的利益所致,不會心平氣和地去對話。衝突的調節過程,是一個民主協商、互相理解包容的過程,這也是尋找、解決問題根源的基礎。對管理者、居民來說,要掌握至少一兩種解決社區衝突的方法。
社區要和諧,還必須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有人及時予以解決。例如,老年人養老、殘疾人護理、兒童照顧等。解決問題時,不能依賴活動,而是要形成長期的、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制度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