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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發布明確公安機關對拆違現場提供安全保障
七個途徑舉報
第一,違法用地及其附著建(構)築及違反物業管理進行的建設可以向國土房管部門舉報。
第二,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違法建設可以向水務部門舉報。
第三,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違建可向道路交通部門舉報。
第四,林業用地上的違法建設可以向林業和園林部門舉報。
第五,違反城鄉規劃管理的違建可向城管執法部門舉報。
第六,村莊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可以向鎮政府舉報。
第七,所有的違法建設也可以向12319熱線舉報,12319熱線將按照職責分工轉交到屬地城管執法機關或者國土房管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意見》明確了公安機關今後將對拆違現場提供安全保障的責任。
文/記者全傑通訊員穗城管局
昨日上午,市城管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法制辦、市監察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市政府常務會議最新通過的《關於強化查控違法建設工作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詳細發布。
據介紹,《意見》對查控違法建設工作機制的運行和保障作出了明確的要求,確定了政府部門工作的分工及合作原則,26個政府部門將形成全市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合力。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明確了公安機關今後將對拆違現場提供安全保障的責任,並規定對違建工程進行執法時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以及時制止違法行為。
市城管委主任、書記、市城管執法局局長李廷貴表示,《意見》的最大亮點是建立了新型查控違法建設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屬地管理和責任追究原則。市政府成立廣州市查控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布置、通報或者協調處理查控違法建設工作的重大事宜。
焦點一
公安部門現身拆違現場
《意見》第18條:『公安機關負責維護查控違法建設執法現場秩序,提供安全保障,依法處置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
對於《意見》中的這項規定,市法制辦副主任林琦解釋,該規定明確了公安部門有義務和責任協助城管拆除違建行動,『如果今後拆違行動中,城管預見到會有威脅公共安全、妨礙社會秩序等情況發生,已告知公安部門參與,但公安部門卻沒有介入或者履行職責的話,將按相應的條例對失職人員或者部門進行問責。』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在拆除違法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暴力抗法或者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公安機關負有處置的責任。鑒於目前拆除違法建設經常遇到違法建設當事人的阻撓,為了防止衝突,城管部門提前告知公安機關也是一種常見的做法。
焦點二
停水停電不針對居民
《意見》提到,對逾期不改的違建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采取停水、停電、查封建設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確保有效制止違法建設行為。
市城管局表示,相關規定的停止供電、供水措施是針對無施工許可證施工的違法行為,並不是針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等,這些措施是為了及時制止違法,不是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林琦強調,我們所說的違法行為是指正在實施的行為,停水停電的對象是違法行為正在實施,或者是正在建構違法建築的對象,不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問題。針對已經建好並有居民入住的違法建築,法律有非常明確的界定。在拆違的過程中,城管執法部門會先進行公告,通知業主限期拆除,若公告發出後業主沒按期自拆,且沒有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訴訟,政府纔進行強制拆除。
焦點三
強化查控責任追究
李廷貴表示,《意見》在厘清各責任主體職責、強化工作考評的基礎上,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要求各區、街(鎮)政府分別與上級政府簽訂年度查控違法建設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作為追究查控違法建設工作責任的重要依據。同時,實行掛牌整頓。對經掛紅黃牌後未能及時組織整改的區、街(鎮)政府,要對其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或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嚴格部門責任追究。查控違法建設主要責任部門以及協作責任部門,不履行查控或者協助查控違法建設職責,查控或者協助查控違法建設不力的,一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守土』責任主體參與、協助、縱容、包庇、支持違法建設的,除對違法建設依法查處外,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領導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