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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雅虎向美國SEC報告稱,今年3月阿里巴巴集團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至一家獨立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但雅虎稱這一舉動未能獲得董事會和股東批准。
而阿里巴巴方面表示,董事會兩年前就開始討論支付寶股權轉移的事情,知曉每個步驟。
據悉,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1.67億向Alipay E-commerce Corp收購支付寶的70%股權。
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億收購剩下的30%股權。
由於上述Alipay公司也屬於阿里巴巴集團,所以兩次轉移屬於集團內資產劃轉,總計3.3億元的金額只是以淨資產爲基礎的轉讓價格。
而外界則傳出了“3.3億賤賣支付寶”的說法,5月份以來,支付寶事件在國內獲得極高知名度,其案例被上升爲關於“契約精神”的大討論。甚至有人把海外上市公司市價普跌也“歸功”於“轉移支付寶”事件。
與此同時,馬雲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阿里巴巴集團的股東們正在進行富有成效的商業談判,“只是在結果出來之前不能披露太多細節”。馬雲說:爲了獲取支付牌照,和“確保支付寶必須100%合法、100%透明,確保公司能安全、健康、穩健的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求,阿里巴巴集團選擇了“在當時背景下,唯一能做的正確事情”,即將支付寶公司的股權徹底變更爲純內資公司擁有。
6月22日,雅虎、阿里巴巴和軟銀聯合宣佈支付寶股權事件取得了“實質性的、令人鼓舞的進展”,有望很快達成協議。
7月29日三方商業談判達成最終協議,包括對三方共識的重申,及一些現金回報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