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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武漢市紀委發出通報,向社會公佈了對造成武漢城區嚴重漬水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的情況。
這一回,武漢市就漬水問題進行問責是動了真格的。不過,在肯定武漢市及時直面問題和敢於追究責任的同時,筆者也注意到一個細節:早在今年4月武漢就掀起了治庸的“責任風暴”,其目的是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向“不作爲、亂作爲、慢作爲”等開刀,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可是就在治庸風暴進行過程之中,卻依然出現了水務局的“慢作爲”和“不作爲”。
這裏有個時間點的問題——武漢暴雨發生在今年的6月9日至24日,最大的一場是6月18日。這說明,即便“責任風暴”從4月起已經颳了兩個多月,可是卻始終沒有刮到水務局相關領導的思想意識裏,他們一直都沒能清醒地意識到突降暴雨後城市排水問題的重要性。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味地掩蓋問題、迴避問題和拖延問題,才造成了城市變澤國的情景。可以說,這次實在是因爲“天怒人怨”,相關部門不驚醒,不擔責,也不行了。所以,對這樣的問責,儘管力度很大,但筆者不知道究竟是值得欣喜,還是應當悲哀。再結合我們之前已經出現過多次的礦難事故問責、施工事故問責等,筆者以爲,就武漢市這次問責而言,至少還有三個問題需要追問:
其一,城市排水設施滯後造成城市“弱不經雨”,這一問題除了跟水務局負責的城市排水系統有關外,跟規劃、建設、市政等很多部門很難說就沒有關係。偏頗的城市建設理念,“只顧面子、不顧裏子”的政績衝動纔是城市內澇的深層次原因。這次把板子打在水務局身上,其他部門特別是城市主政者在城市建設上的良心和責任呢?即便不公開問責,但是在政府管理內部也絕不可姑息縱容。
其二,水淹城市是近年來普遍存在的現象,哪裏有暴雨襲擊,哪裏就有內澇。究其原因,都應“歸功”於只修地面漂亮的形象工程,而不顧地下網管建設的短視行爲。歷經暴雨淹城後,武漢市對此進行問責是正確的。可是,我們也要意識到,召開一次會議,處理一個官員可以在短時間內作出,可是解決一項日積月累、時年長久的問題很不容易。因此,面對城市排水系統已經積重難返的欠賬,武漢市能不能痛下決心,花大力氣,補好歷史舊賬併兼顧城市未來發展,統籌解決好這個問題呢?否則,如果還是按照急功近利的城市規劃和建設模式,那麼撤換多少官員都沒用。
其三,查閱近期的新聞,關於大雨之後城市內澇的新聞紛紛見於報端和網絡。那麼,其他地方能不能也公開地問責呢?即便不問責,也至少應該出來給公衆道個歉,或者從中吸取一些教訓。
武漢市在就漬水問題進行問責時表示,連續的暴雨檢驗的不僅是城市的排漬能力,是對幹部日常工作作風和敬業精神的檢驗,是對幹部責任心和事後主動作爲的檢驗,同時也是幹部正確面對考驗和風險、事先進行未雨綢繆能力的檢驗。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提出的四大風險:“精神懈怠的風險、能力不足的風險、脫離羣衆的風險、消極腐敗的風險。”這“四大風險”對全黨提出了殷殷告誡,難道我們有關部門真的要寧可事後被問責,也不願事先警醒和行動嗎?
大雨漫城之日,便是百姓憤怒抱怨之時。我們期待着相關城市和部門立即行動起來,作出正面回答。而且倘若有相關部門不願意回答,甚至繼續消極懈怠,那麼,當下一場暴雨降臨的時候,再想作出回答可能就亡羊補牢,爲時晚矣。
(作者單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