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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交流會上,東莞市綜治委作爲全省唯一一個介紹治安管理經驗的單位,向與會代表介紹了東莞全面收編治安聯防隊的經驗。
近年來,治安隊員多次爆出各種違法行爲,其中去年7月份東莞長安一名治安隊組長動用私刑暴打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事情曾引發社會對於這個羣體管理的討論。
東莞市綜治委介紹,去年7月對全市治安聯防隊伍的現狀和基層警務運作情況進行了全面調研,推出了“六個統一”的方式規範治安聯防隊伍管理。目前,東莞治安員達4.29萬人,正逐步對其進行收編。
據介紹,這支龐大的隊伍由鎮一級治安員和村治保隊員組成,村一級治保隊員由於缺乏有效監管,普遍存在整體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不強、戰鬥力不高、經費保障差異較大等問題。綜治委表示,加強治安員管理,將其納入政府統一管理是必由之路。
據悉,對於收編村級治安隊,目前已有部分鎮如望牛墩、高埗等鎮率先實行了整編,將全鎮的治安隊員統一收歸公安分局進行管理。目前,東莞警方仍在逐步推進這項工作。
“六個統一”
統一招聘:改變以往由村自行招聘治安員的做法,改由鎮政府、公安機關統一招聘、錄用,嚴把入口關。
統一着裝:統一治安員工作服裝樣式,規範治安員編號。
統一培訓:由市公安局統一培訓,各鎮街也建立起統一培訓制度。
統一經費來源:由市財政解決鎮一級治安員的經費問題,鎮(街)財政部門對村(社區)治安聯防隊經費進行統籌安排,鎮(街)和村(社區)按照一定比例承擔治安員工資、福利待遇。
統一指揮調度:統一由社區警長調度。
統一考覈標準:統一由鎮街制定日常考覈制度,對治安員工作進行量化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