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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濤
????故宮博物院對造成宋代哥窯瓷器損壞事件責任人作出處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該部門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的處理,網民普遍認為處理過輕。故宮博物院副院長表示,此處理依據故宮博物院《藏品管理規定》第10章『獎勵與懲罰』之第86條。故宮方面表示,此為故宮博物院內部管理規定,不便對外。(8月4日《廣州日報》)
????故宮『關門問責』,委實讓人看不懂。既然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對事故情況進行了系統核查,責成故宮博物院根據事故情況和核查結果,追究有關責任,為何核查組沒提出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即便『殺雞焉用牛刀』,考慮到故宮面臨『N重門』的敏感期,核查組何不要求其將具體的處理過程與結果向社會公布?何不要求直接責任人就此事向公眾道歉?撓癢癢式的記大過處分,如何能讓責任人長記性,又如何能讓後來者汲取教訓?
????既然追究責任,就必須將對方的過錯行為與具體規定中的責任罰則一一對應,不管是什麼樣的處理結果,都應考慮到事件持續的影響予以公開,既讓公眾充分知情,又使責任人有切膚之痛,警示後來者不重蹈覆轍。只有讓公眾從處理中看到更多的問責必然性,而非迫於輿論監督的倒逼,纔能從長效上防范文物管理中的責任事故,重塑故宮公信力。
???然而,故宮的處理只有結果,沒有過程與詳細的規章依據,似乎在刻意淡化或掩蓋什麼,實難讓公眾相信故宮真的能痛定思痛,動真心思來強化文物管理。
????再者,故宮非但拿不出『王法』來處罰責任人,何以連個『家法』都秘不可宣?對處罰依據,故宮方面回應說是依據故宮博物院《藏品管理規定》第10章『獎勵與懲罰』之第86條。想要進一步了解該條文具體內容,卻遭遇『此為內部管理規定,不便對外』。究竟有什麼內容『不便對外』?這到底是哪年的規定?裡面有些什麼條款?天機不可泄露的『家法』包裹了故宮多少秘密?
???故宮是依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規制度來對人員管理的,那麼,出了責任事故,就應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關懲戒辦法進行查處,而非『家法』。哥窯瓷器能修復,但是『關門問責』故宮卻很難『修復』公信力。要看懂故宮的問責,必須督促其公開所有細節,包括處罰依據在內。唯有公開透明、賞罰分明的問責,纔能推動故宮提昇管理水平,懂得尊重全體國民。對此,公眾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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