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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遇齋
江蘇擬立法禁止幼兒園小學化,內容大致是,禁止集中實施漢語拼音以及漢字讀寫訓練,禁止數字書寫運算訓練,禁止外語認讀拼寫訓練等等違背學前兒童成長規律的行爲。
這一立法的背景,自然是各地愈演愈烈的幼兒園小學化。以至於教育部前期都站出來,強烈呼籲家長不要盲目跟風。立法禁止也是想爲大衆減壓,用心良苦。
然而現實情形下,幼兒園只要嚴格執行禁令只會帶來一種後果——學前教育培訓機構生意紅火,費用看漲。這就如同現在的補課禁令一樣,帶來了培訓市場的紅火一樣,難以減輕實際壓力。
更何況,幼兒園尤其是民辦幼托,也不太可能受制於禁令。現在,對公立學校的補課監管,多少次三令五申,仍然屢打難禁,更何論,要去監管民辦幼兒園的授課內容,其難度之大無法樂觀。
法律要領先時代,要有前瞻性,這都沒有問題,關鍵是行政實踐還要及時跟進。大家都知道,只要各所小學辦學質量大體均衡,就不可能產生“擇校熱”,家長又何苦讓孩子從3歲爲此而受學校煎熬。
一方面,只要應試教育導向不變,“幼升小”競爭存在,幼兒園小學化傾向就難以改觀。另一方面,數十年來,教育界從千方百計爲小學生減負,到如今殫精竭慮爲幼兒減負,實在讓人悵然若失。所以說,教育改革還需從整體上、從亂麻中理出一個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