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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據國家林業局網站4日消息,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大熊貓國內借展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禁止將非人工繁殖或者野外救護的大熊貓用於借展,禁止將2歲以下和25歲以上的大熊貓用於借展。
規定明確指出,以文化交流、科普宣傳或者公衆教育等爲目的,借出或者借入大熊貓進行展覽必須遵循科學、適度的原則,不得危及大熊貓圈養種羣的發展,不得以單純營利爲目的。借展大熊貓的借入方必須具備與馴養繁殖大熊貓相適應的資金、設施和人員等條件,取得具有大熊貓物種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規定還要求,借展期間,借入方必須提供滿足大熊貓生活、生理健康的飼養和醫療條件,並建立大熊貓病例檔案和飼養日誌,載明大熊貓飼養管理、醫療、健康狀況等內容。除對大熊貓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借展期間採集借展大熊貓的血液、精液等樣品。借入方不得將借展大熊貓轉借第三方。借出方要對借展大熊貓的飼養管理和疫病防治等進行指導,並每年對借展大熊貓進行一次以上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