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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汪丹)近期網上傳言稱:事故死亡人數紅線是35人,超過的都計爲失蹤人員。昨天,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澄清:沒有“35人死亡紅線”。事故分級根據死亡人數確定,30人以上即爲特別重大事故,一律嚴懲不貸。
連日來,各地重大安全事故頻發。網上有傳言,事故死亡人數有一個神祕的“35人紅線”,超出部分就計算爲“失蹤人員”。對此,黃毅迴應稱沒有所謂的神祕“紅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目前界定事故的等級一般以死亡人數爲標準。一次死亡3到9人爲較大事故,10到29人爲重大事故,30人以上爲特別重大事故。除此外,還要考慮事故受傷人員的數量,以及直接經濟損失。針對不同等級的事故,將按照政府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在遇難人員遺體還未找到時,暫時視爲失蹤,待找到遺體後再計入死亡人數。所以,並不存在以35人劃線的問題。”
“7·23”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發生後,高鐵安全成爲網友關注的焦點。黃毅表示,這起事故絕非“天災”,而是一起特別重大的鐵路交通運輸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問題。事故發生後,國家安監總局立即派出由總局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展開搶險救援,力爭最大限度減少傷亡人數。同時,國務院事故調查組針對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迅速深入調查,包括現場勘查取證、原始資料分析、相關技術設施檢測檢驗和論證、模擬實驗、相關知情人的查詢,以及事故相關單位的調查取證等。“我們會盡快公佈調查結果,給社會一個真誠、負責任的交代。”
有網友質疑,爲何只有事故發生後才能發現該領域存在安全隱患?黃毅認爲,主要原因是發生事故的單位對存在的隱患治理不徹底、不認真、不堅決,甚至沒有理會。針對這個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重拳出擊交通、煤礦、建築和危化品等行業領域。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建設項目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有重大隱患的橋樑、建築、車輛要停止使用。近期,國務院安委會將組織督查組到各地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