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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提要:
政務公開,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和批評政府,推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就是爲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深化政務公開,是民主政治進步的重要標誌,也讓公衆對建設透明政府、服務型政府有了更高的期待。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都必須積極端正心態,適應履職環境和輿論環境的鉅變,加快學習和習慣在玻璃屋子裏工作、在鎂光燈下發言,讓人民的批評、監督發揮實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再次重申創造條件讓人民羣衆瞭解、監督和批評政府。《意見》既指出當下政務公開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等諸多不足,也指出要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佈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衆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迴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
正如溫家寶總理曾多次強調的,政府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對人民負責,爲人民謀利益,接受人民監督。對這一受人民委託管理社會事務的公共機構,人民理所當然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人民滿意不滿意,理應成爲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最高標準。從一定意義上說,政務公開,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和批評政府,推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就是爲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
近年來,我國政務公開腳步不斷加快,相關法律規章體系建設也在不斷完善。時至今日,政務公開已經從原則號召更多地轉變爲實際行動,什麼東西必須要公開、何時公開、怎樣公開,逐步上升到制度化層面,特別是財政預算決算、重大項目投資、“三公”經費明細等過去鎖在保險櫃裏的敏感內容都先後被納入公開範疇,公開過程引發了全社會圍觀。深化政務公開,不但成爲民主政治進步的重要標誌,也讓公衆對建設透明政府、服務型政府有了更高的期待。
中央推動政務公開的決心有目共睹,但更應看到,目前的貫徹落實程度較之公衆期待相差還很遠,那些與“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的立法要求和民主原則背道而馳的行爲還屢見不鮮。盤點近期一系列社會熱點事件,從中央部門耗時數月曬“三公”,到“7·23”動車追尾事故,再到故宮“瓷器門”——不難發現,這些熱點之所以飽受爭議,無不直接或間接與公開度不夠、透明度不高相關。由於在輿論面前的傲慢與笨拙,一干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屢遭詰問,網絡嗆聲尤甚。可以看出,一方面,在強大的倒逼力量下,這些部門和機構的公開意識和媒體意識在不斷提升。但另一方面,不少部門及其負責人還很不適應履職環境和輿論環境的鉅變,更無法直面公共危機和信任危機帶來的難堪,雖說在形式上是基本完成了規定動作,但究其內容,不是試圖“封、捂、堵、壓、瞞”、含糊其辭、遮遮掩掩,就是匆忙拋出一些明顯缺乏說服力甚至是前言不搭後語、有悖常識跟邏輯的答案。恰恰是這些不盡如人意之處,放大了矛盾、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特別是面對動車追尾這樣的重大突發事件和“三公”消費等熱點問題,存在一種錯誤觀念,似乎信息公開要麼是將老百姓看不懂的報告在官網角落一掛了之,要麼是一種補救措施,而且補救的主要方式是等大事出了之後、疑問涌來之時派新聞發言人或助理緊急站上火線,召開發佈會把事兒給平下去,哪怕這位發言人本身掌握事實有限、甚至不是搞業務的而一問三不知。這種信息公開的效果,我們已經看到了,很不成功。一些不恰當的發言常常非但沒有達到釐清事實、亮明態度、修復信任的目的,還讓事件進一步“發炎”。應該說,政務公開是對部門工作的綜合大考,無論是“給出一個實事求是的回答”,還是“給出一個真誠負責的交代”,都不是單純針對新聞發言人的要求,而是給整個部門下的政治任務。這項本應由行政首長作爲第一責任人親自站出來掛帥的重要任務,常常成了新聞發言人、助理們勉強擔綱的獨角戲,暴露出的是部分領導幹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對這片舉足輕重的輿論陣地相當的陌生。
公開透明就是對人民負責。正如毛主席曾經說過的,“因爲我們是爲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正因爲我們各級政府是爲人民謀利益的,就不怕把政務信息向人民羣衆公開,只有這樣,纔是真正對人民負責。在新的形勢下,各級政府部門和機構都必須加快學習和習慣在玻璃屋子裏工作、在鎂光燈下發言,主動在第一時間把公衆關心的事、涉及公衆切身利益的事說清楚講明白。與此同時,必須加大監督和追責力度,將信息公開情況納入領導幹部考覈指標,對那些不公開、遲公開、虛假公開、“過濾公開”的行爲追責,讓打造“陽光政府”的承諾落到實處。
今天的中國社會,正值大變動、大變革之中,不同利益羣體的訴求及表達方式多元、多樣、多變,矛盾和博弈層出不窮,凝聚人心、達成共識的難度與日俱增。也正因爲如此,政府部門敞開心扉、傾聽民意的任務愈來愈急迫。說到底,對媒體的態度、對公衆的態度、對信息公開的態度,正是對執政水平的檢驗。只有接受這種檢驗,讓人民的批評、監督發揮實效,政府纔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人民的政府才能真正服務人民、令人民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