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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馮玥實習記者鄭雨)昨天,北京大學論壇上有學生髮帖稱,有人借閱北大、清華和國家圖書館等大型圖書館內珍貴圖書後,將複印本以高價倒賣牟利。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圖書館雖然稱圖書代印業務只能複印全本的三分之一,但實際可以整本複製。律師表示,將複印圖書進行買賣,涉嫌侵犯了書籍作者的著作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昨天,北京大學論壇上一篇帖子稱,在網購圖書時常碰到代印書籍的賣家。這些賣家稱:“依靠北大、清華、國圖等大型圖書館,代尋絕版和稀缺中外文書籍。”
記者在淘寶網搜索“代印圖書”,出現1600多條目,多標記爲“北大代印”“國圖代印”等字樣,價格從10元到150元不等。一家店鋪標明提供“港澳臺圖書代尋”“外文圖書代尋”等多項業務。店主稱,凡顧客選中的圖書,在北京各大圖書館有存本,均可代印,也提供掃描電子書服務,若有需要,按每頁0.5元收費,網上付款後,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
國家圖書館業務管理處工作人員稱,讀者複製文獻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每冊的三分之一,並以一份爲限。但記者探訪國家圖書館發現,借閱一本《傳媒翻譯》,刷借書證後即可在館內全冊複印,價格爲38元,而該書網售的價格爲90.5元。讀者王女士複印一本原價約500元的外文圖書,花費34.5元,而該書複印本網上的售價是123元。“網售代印圖書滿足了外地人對稀缺圖書的需求。”王女士說,很多外文和港臺書籍只在國家圖書館有存本,如果身在外地,購買代印圖書方便省事,還比原書價格便宜。
北大圖書館工作人員稱,只有本校師生能夠進出該館,本館部分珍稀圖書,不允許複印。其他可複印圖書,原則上只能複印全書頁數的三分之一,複印是由專門的管理人員進行操作的,不知道有人將館內圖書複印後出售。
雄志律師事務所熊烈鎖律師表示,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複印圖書供本人學習、教學之用,不構成侵權。如果將複印書籍進行買賣,侵犯了書籍作者的著作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