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秋實)賣糖炒栗子的兩名攤主,因搶生意大打出手,一人持鐵鏟將另一人面部砍成重傷。昨天記者獲悉,涉嫌故意傷害罪,砍人攤主賀某被公訴至通州法院。
42歲的賀某和被砍的吳先生都是賣糖炒栗子的攤販,兩人同在通州區物資學院天客隆超市門前經營。去年10月11日晚6點,兩人因爭生意發生矛盾,賀某抄起炒栗子用的鐵鏟,將吳先生面部砍傷,後經法醫鑑定爲重傷。事發後,賀某很快被抓獲。
公訴機關認爲,賀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