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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蒼
碑,在我國,有特定的含義。樹碑,本身就帶有這樣一種價值判斷:所刻之人、所記之事,有意義,應當銘刻,值得頌揚。正因此,哈爾濱方正縣爲日本開拓團立碑,引來廣泛質疑。
和平共處是外交政策,善待友鄰是文化傳統。不僅是對開拓團,即便是對日本兵,收拾殘骨、善加埋葬,也是從對生命尊重出發的應有之義。建立公墓等,足以顯示我們以德報怨的胸襟,足以彰顯我們和平友好的姿態。
對於開拓團,歷史早已辨明,他們是隨日本武裝侵略而來,行的是食利侵略之舉。雖然很多成爲“失敗又悲劇的移民”,然而將這樣實爲殖民者的開拓者,銘於“紀念石碑”,已經超出了尊重生命、記錄歷史之意,反而有了頌揚的意味,實在於理有悖、於情難容。
當地相關負責人稱,這不是碑,是
記載亡者名錄的“牆”。碑,原本就不只有一種形式。更何況,判明一個建築的性質,不在其形態,而在其功能。刻上名字、記上事由,本身已有紀念之義,況且還有送花、悼緬之舉。不承認是碑,難以服衆。
銘刻於石,是爲永誌不忘。德國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羣,位於柏林市中心,2700多塊水泥墩,佔據1.9萬平方米土地。按照德國官方說法,這不僅是紀念600萬猶太亡靈,而且提醒所有人記得當年的黑暗,永遠對法西斯幽靈保持警惕。我國很多地方,也都有意在牢記歷史、矢志復興的“九·一八”國恥紀念碑。然而,在爲開拓團所立的碑上,卻難以見到這樣的意象和意向,反而是壯麗堂皇到了讓人不舒服的地步,難免會讓人猜測其後的動機。
對於立碑的初衷,不便妄加揣測。但這一舉動背後,卻是如何認
識歷史的大問題。我們對生命表示最高的尊重,這也是現代文明最基本的特徵,但對於個體生命背後的行爲和選擇,我們卻不能不保持警醒。
爲開拓團立碑之事,在某種程度上越過了邊界。對此舉,可以有各種辯解,也能做不同解讀,但最基本的,卻是歷史觀唸的混亂、底層價值的迷失。
的確,歷史是由人書寫的,如果因爲種種原因而模糊了歷史的價值取向,喪失對歷史的基本判斷,只會混淆視聽,丟掉國家和民族的根基。
將實爲殖民者的開拓者,銘於“紀念石碑”,實在於理有悖、於情難容。在辯稱尊重生命、和平意願的同時,是否有意選擇忘記所銘刻的這一羣人曾有違國際社會基本倫理、現代文明基本原則?
(原載8月3日《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