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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波圖
開欄的話
商品住宅小區已成為城市最主要的居住形態,圍繞著小區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種矛盾糾紛也層出不窮,涉及物權、相鄰權、財產權、隱私權、名譽權、侵權責任等多種法律關系。本刊今起推出《『法眼』看社區》專欄,透過一個個發生在我們生活的社區裡的真實事件,從法律角度加以分析解答,探討息訟止紛、構建和諧社區的可行路徑。
夏季來臨,高空墜物現象逐漸增加,不少小區也由此上演了不該發生的故事。隨著《侵權責任法》的頒布實施,高空拋物不單是拋物者的責任,鄰裡也可能被『連坐』。
一個西瓜的自述
我是一個大西瓜,每到炎炎夏日,幾乎和大家『天天見』。我是許多人的最愛,甘甜解暑,不論王謝堂前,還是尋常人家,我都是『座上賓』。
但是,我也有不受歡迎的時候。這不,最近,在浦東張江的湯臣豪園小區裡,就發生了因我而起的故事。
話說這天,我被無名主人帶回家,天大熱,他一回家就打開空調,再灌上一大杯水進肚,但還是滿頭大汗。他突然想到了我,到廚房拿出尖刀將我劈成幾塊,擺進盤子,端到陽臺上『享用』。
幾塊西瓜下肚,他的一身熱氣慢慢消散了,愜意地靠在藤椅上,順手便將我的『外衣』——西瓜皮拋出個瀟灑的『弧度』,只聽下面撲通一聲,正好砸在樓下停放的一輛汽車上。可憐原本乾淨的汽車頓時成了『大花臉』,西瓜汁『淚流』滿面,『西瓜帽』東倒西歪。
『有人悲劇了。』我暗自擔心。果然,中午時分,車主來了,見自己的愛車成了『西瓜太郎』,臉色驟變,四處尋找、往上張望,但沒有找到『肇事者』。於是,他回家打印出一疊『小字報』,除了一樓布告欄外,又往窗口朝外的每戶鄰居門上貼一份,還上業主論壇發帖,請『肇事者』停止這種不道德的行為。
但是,被貼『小字報』的多數鄰居是無辜的,也有人對『不請自來』的『小字報』感到郁悶,於是在布告欄上張貼了『反擊帖』,請張貼者不要傷及無辜。
嗨,原本和睦的鄰裡關系就因為我變得劍拔弩張,這真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啊。
高空墜物誰擔責?
如何讓高空墜物不再亂飛?如果找不到拋物者,一旦造成損害誰來承擔?湯臣豪園小區物業保安表示,由於小區內探頭有限,不可能實時監控到每個角落的動向;保安巡邏也有一定周期,不可能眼觀八方。有時,哪怕保安看到有人高空拋物,但對方死不承認,讓保安拿出證據,只要沒有現場拍照,同樣也是口說無憑。
因此,針對這種現象,物業沒有執法權,能做的便是在公共區域貼出告示,友情提醒大家遵守公德,不要隨意高空拋物,以免給他人造成損害。
上海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譚芳介紹,去年7月1日起,《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高空墜物傷人,整棟樓業主可能要『連坐』。
但是,在具體司法實踐中,涉及到法律層面、訴諸法律的案例目前為止很少,只要後果不太嚴重,一般人為了避免麻煩,並不選擇訴訟的方式。如果涉及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則就上昇到刑法層面,可以由公安機關介入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
對於民事侵權行為,按照《侵權責任法》,可以采取排除法,能夠證明自己當時不在家或不可能拋物的人,可以免責。但是,具體幾樓以上應該擔責、哪些情況可以免責、責任的分配如何認定等,目前法律並無明確標准,只能由法官根據案情自由裁量,法律和司法實踐仍存在脫節的現象。
為此,譚芳建議,應盡快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便於司法實踐中統一標准,盡可能讓無過錯者免於或少承擔責任。本報記者宋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