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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高先生:我開了一個音像店,前兩個月沒有經營,7月份開門後營業額爲4850元。按照以往慣例,8月15日以前我要申報納稅,最近聽說地稅部門調整了起徵點,我不知道這個月用不用申報納稅?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12366納稅服務專線諮詢員介紹,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徵點,已經由月營業額3000元上調至5000元。調整後,本市按期繳納營業稅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在8月份申報上個月份營業稅應稅收入時,月營業額未達到5000元的免徵營業稅。這位讀者7月份的營業額是4850元,就不需要申報繳納營業稅了。如果月營業額超過5000元,應按稅法規定全額繳納營業稅。此次調整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徵點,主要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現狀,將起徵點調至國家現行稅法規定的最高標準,目的在於進一步調整收入分配關係,減輕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促進本市個體工商業和民營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記者姜豔秋通訊員曲明)